索引号: | 002545792/2021-386919 | 组配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 发文日期: | 2021-01-22 |
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嘉兴市本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本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地方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 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外汇管理质效为目标,优化平台和机制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宣传外汇管理新政,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2020年,嘉兴市中心支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15条,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受到相关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0年度,中心支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共715条,均在办理完结后7个工作日内公示。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条,信息公示工作的有效开展推进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履职公示工作,增强了外汇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2020年度,中心支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加强信息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一位副行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中心支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总局、省分局管理要求进行政府信息的公示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合规。
四、加强平台建设。中心支局把网上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主平台,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和市政府网站积极主动公开中心支局重要工作信息、政策公告、年度报告等。
五、强化监督保障。内部监督方面,指派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相关人员学习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外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均经过业务经办人员和领导小组审核。外部监督方面,积极配合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对中心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4 | 0 | 7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 | 0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注:“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第三部分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五部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不足
202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在外汇形势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
一是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网上办事、数据共享等工作,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更好地落实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部署。
二是持续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新闻媒体、业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的沟通,拓宽宣传渠道,更加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强化外汇政策和形势解读,及时回复公众咨询,做好回应和处置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政府网站为主平台,及时发布、深入解读外汇管理重要政策。
(二)更加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放管服”职能转变,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以及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三项工作。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嘉兴市中心支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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