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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司法局三点发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

发布日期:2021-01-25 16:41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嘉善县司法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优化“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实施路径,提升司法所建设“便民性、社会性、专业性”程度。

一、坚持专业化创建,夯实司法所建设“基点”。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在姚庄司法所率先成立党支部,并在6家符合条件的司法所逐步推广,做到党建活动有阵地、有载体、有措施。二是靶向精准施策。以创建工作为契机,主动与镇(街道)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增加资金投入;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每人每年10万元经费保障。全年实现6家场所搬迁、扩容和重新改造,3家硬件设施全面改造。三是强化分类指导。建立“分批创建、梯队培育”模式,将9个司法所分成3个梯队按照“一所一品”进行培育。截至目前,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1家,市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6家。

二、立足便民化服务,创新惠企便民工作“亮点”。一是一站式集成。打造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以矛调中心建设为契机,健全一站式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化解矛盾纠纷3666件,调解成功率99.57%。二是多元化延伸。布点建设“司法惠民”驿站,开发“一键拨号”找律师简便模式,全年接受咨询1200余件。引入“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模式,全县48个村(社区)进行法律顾问双向选择。三是区域化协同。青吴嘉三地联合成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构建33人三地专家库,探索搭建跨区域治理“云平台”;建立社区矫正弹性管理模式和示范区协管协查制度,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社区矫正基地。去年以来,开展大规模联合排查11次,联合调处矛盾纠纷8件。

三、释放社会化效应,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点”。一是升级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推器”。以司法所为平台,依托法律服务团、平安书记等开展风险评估等,为中心工作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全年全县司法所开展“法律体检”70次,风险评估45次,服务村级换届选举160余次。二是筑牢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火墙”。以姚庄所为标杆,深化人民调解 “四头工作法”和“四诊四化”工作法,构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张网。近年来,全县各类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年均调处矛盾纠纷2800余起。三是完善特殊人群教育改造“主阵地”。实行社区矫正“1+4”分析研判制度,推行“两类特殊人群”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实现精准帮教管控;发挥典型示范引领,创新建立社区矫正修心教育朗读角,拍摄社区矫正对象助力乡村振兴纪实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