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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四举措落实食品安全普治宣传

发布日期:2021-01-08 16:44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20年,海盐县食品安全普治宣传工作通过层层压实、广泛普及、抓牢节点和融合美誉四项举措,落实普法责任由“虚”变“实”,履行宣贯方式由“零”变“整”,夯实普治并举由“定性”变“定量”,提升普法效能由“自转”变“公转”,在全县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普治氛围。

一是层层压实,落实普法责任由“虚”变“实”。明确各普法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工作清单,出台《 2020年县级普法责任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增强社会公众知晓度等内容纳入责任清单。2020年5月23日,海盐县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部署宣贯内容,先后出台《海盐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紧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海盐县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分工清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操作指南》等多个守法普法领域的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为全县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由“虚”变“实”当起“模范生”。

二是广泛普及,履行宣贯方式由“零”变“整”。严格依法审查准入,要求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具有实体门店,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等取得登记证的主体严格依规检查,并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规定进行现场法治宣传,不断增强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法律责任。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要求履行日常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业已依法规范准入网络餐饮服务的1020家单位,全部落实逐一指导和整体宣贯相结合等举措,为食品安全普法工作实现由“零”变“整”的转变。

三是抓牢节点,夯实普治并举由“定性”变“定量”。针对夏季气温升高的时节,通过广播、报纸、发放传单及微信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2020年5月以来,海盐县对31 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9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6家建筑工地食堂、4家农村家宴中心放心厨房、4家养老机构食堂、2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食品配送中心、1家疫情隔离点和全县承办酒席等重点单位进行普治检查。与此同时,先后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负责人会议、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四是融合美誉,提升普法效能由“自转”变“公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诚信餐饮,文明量化”为主题,通过融媒体技术,对大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集体配餐单位的食堂实行“阳光厨房”线上普治。市民可在网络订餐平台上随时点击查看后厨操作的实时直播,推动餐饮单位主动守法。同时,对餐饮食品安全实行“红黑榜”,作为食品安全的守法普法领域的重点内容,实施信誉指数综合评价和定期公布,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