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嘉委办发〔2020〕1号)的要求,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五)已完成整改。现就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亟待补齐,管网破损、处置水平等因素导致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不彻底,影响河道水质的提升。
二、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开展设施问题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并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以点带面推进运维标准化;以规划为引领,扎实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设施运维管理工作。
四、整改措施:
1.开展设施问题排查工作。落实属地主管部门进一步对辖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开展排查,深入摸清处理设施建设和受益情况,分类梳理处理设施清单、处理设施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时间节点清单、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有计划统筹问题设施整改和提标改造。
2.提升运维管理水平。一是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评价导则》,继续开展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管理,2020年12月底前,实现30吨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加强治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检测,完善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性监测的工作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的运维管理工作体系,夯实“站长制”工作制度,强化镇(街道)和村主体责任。
3.规划引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浙江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要求,以“城乡污水治理运维一体化”为目标,遵照“深入调研、客观评价、科学规划”的原则,统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科学选择处理工艺,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结合专项规划,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专项行动。
五、完成情况:
1.开展设施问题排查,推进问题整改。通过三轮基础信息数据填报复核,摸清处理设施底数;分类梳理了处理设施清单、处理设施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时间节点清单、整改落实责任清单,排摸出的问题全部完成整改。2020年起,围绕扩面提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2020年开工50个新建项目、298个提标改造项目,已基本完工。2021年计划开工136个新建改造项目、295个提标改造项目。
2.加强运维监管,提升运维管理水平。一是稳步推进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2018年、2019年,全市共有145个处理设施开展标准化运维,2020年推进日处理能力3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2021年继续推进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二是已建立起企业自检、政府委托检测和监督检测三级水质抽检制度。三是已全面建立县、镇、村、户和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完成“站长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了“站长制”巡查机制。四是建立了日常督查、年中检查和年底考核工作机制。
3.规划引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城乡污水治理一体化”为目标,各县(市、区)和嘉兴港区于2019年底完成《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2020年11月4日印发《嘉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治理扩面、移交接收、提质增效、水质达标等四个方面分类目标,统筹农村污水治理。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19日-25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3990131(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