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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24 15:13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盛富林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部分国有房产转属地使用或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盘活存量房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10月,市政府成立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启动房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

一、全面摸清房产家底

组织开展房产清查,通过单位自查、集中审核、第三方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家底,共清查出房产1427处,面积256.39万平方米,账面价值57.7亿元。同时,梳理出房产无证现象普遍、房产出租不够规范、部分房产闲置、历史遗留问题突出等问题清单。基于房产清查结果,建立了房产管理信息系统,载入三维天地图,实现可视化、可处理、可分析,为集中统一管理和科学处置提供决策参考。

二、开展房产权属登记

针对50%的房产存在无证现象,按照“尊重历史、流程最简、材料最简”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开展房产权属登记,为房产分类处置创造条件。特事特办,制定13条房产分类处置权证办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有效解决权属来源材料缺失、违法用地等各类历史遗留问题。90%的房产已完成权属登记。 

三、开展房产分类处置

按照“保留一批、划转一批、下放一批、核销一批”的思路实施房产分类处置,办公用房划转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经营性房产划转国资公司统一经营,基层有实际需求房产采取划转或委托管理方式下放各区,统筹盘活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综合效益。目前,已划转各区14155.21平方米房产,其中南湖区7721.42平方米,秀洲区4264平方米,港区2169.79平方米。另,市民政局和市卫健委位于中山东路1006号共3362平方米房产无偿出借给新兴街道使用。

下一步,我局按照“成熟一批、处置一批”原则,统筹考虑城市有机更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基层实际需求等因素,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分类处置工作。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联系人:林海燕     联系电话:820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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