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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11-24 15:31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孙薇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平衡市本级股改政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金小镇政策背景

南湖区金融示范区创建于2010年,那年我省开展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区)试点,南湖区在我市的各县市区中,金融基础最为扎实,原嘉兴市的大型金融机构大都集聚于该区,因此被作为全省第一批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为加快推进南湖区乃至全市金融事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南湖区的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市政府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对金融示范区建设明确了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2014年初市政府再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南湖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及“基金小镇”建设有关事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明确有关政策,进一步推动股权投资产业在南湖区集聚发展。

二、基金小镇运行情况

南湖基金小镇自创建就得到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近年来发展迅速,成绩斐然。2017年获评“中国最具实力基金小镇TOP5”,2019年跻身融资中国“十佳基金小镇”,2020年成功命名省级特色小镇,并连续三年在省级特色小镇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连续两年进入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先后获市级“双创”示范基地、市级优秀服务业集聚区等荣誉。目前,累计已在中基协登记私募基金管理公司177家,累计设立私募股权基金7256家,存续合伙企业约6000余家,累计认缴资本18729.98亿元,实缴资本5206.51亿元。从集聚规模来看,依托南湖基金小镇,嘉兴市的备案私募基金规模已跻身全国城市前十。同时基金小镇在引进基金公司质量、服务实体经济和对周边的辐射带动方面都提升显著。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及时做好基金小镇政策清算工作。目前享受基金小镇优惠政策的第一批金融企业已政策期满,我们将在2021年对近几年基金小镇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清算,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做法,及时纠正完善。

2.认真开展基金小镇政策调研。从基金小镇目前的情况看,政策实施对我市的金融业发展带动作用还是较为明显的,政策在短期内还是适用的。因此我们将针对政策运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充分考虑政策的阶段性与特殊性,提出相关完善意见建议供市政府决策。

3.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与区的财政收入分配体制,着手下放个人所得税等市级固定收入,调整市区共享收入分享比例,优化市本级各级财政收入结构,充分体现市区两级对于经济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激发各级政府部门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4.积极研究推进市本级持股平台相关政策。我们将进一步深入了解市本级持股平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对市本级企业股改的支持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6日

(联系处室:预算局    联系电话:8203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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