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6189/2021-419911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11-26 |
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日期:2021-11-26 10:57
信息来源:市政务数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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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A3304010550001923001001标段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南湖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城镇建设区内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全省统一赋码:2109-330402-89-01-279046 ;已由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行审投纪【2021】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嘉兴市新丰汉塘新农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编号:A3304010550001923;总投资:2413.1700万元;招标估算价:2388.1900万元 2.1 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南湖区新丰镇 2.2 建筑规模:本工程位于新丰镇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区,涉及下蔡港、戴家小桥港、堆金桥港、卧龙港和北庄桥港等5条河道,整治河道长度5223m。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建设,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管理、保修服务及相关的协调工作。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目标:①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规范及规程的规定 2.6 标段划分:1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 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投标人相关信息已录入嘉兴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4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双方应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双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投标。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各单位只能承担各自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内的工程。 3.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收款单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93999010400415581000002367; 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电汇(除超级网银外)、保险电子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30分。 3.7 其他条件: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1)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项目总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及以上建造师。【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应证书复印件】。 注: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1月1日(以法院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湖区级或嘉兴市级或浙江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为准),且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 ||||||||||||
4. 资格审查方式 |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投标人;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11月24日至 2021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下同)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24日09时30分,地点为浙江中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嘉兴市中山西路299号兴业大厦521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及其它相关媒体发布。 | ||||||||||||
8.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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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行政监督部门(盖章):南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10.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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