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问题(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相关要求,涉及我市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查问题(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4)整改完成情况已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1年12月3日至2021年12月9日(共七天),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2522065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1年11月30日
根据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25号)《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5号)及《关于印发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15号)要求,就“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市方案举一反三问题4)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总体情况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消除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我市印发了《嘉兴市2021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以保护水源为目标,依法依规对全市7个饮用水水源地和1个备用水源地开展水源地“划、立、治”,强化水源地保护和监管。截至目前,整改措施均已按照要求落实,符合办结销号要求。
二、整改情况
(一)整改问题:全面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确保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无环境隐患。
(四)整改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2021年7月底前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2021年7月开始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全市对饮用水水源地标志标识、交通穿越应急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区内建设项目等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清理,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开展整治,12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成。
(五)整改完成情况:1.已完成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对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措施等进行了改造提升;2.开展专项排查和项目清理,发现的二级保护区内违规建项目、网箱养殖、交通穿越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3.完成太浦河长白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