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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MB1957963F/2021-398198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04-22

经开区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公告 编号:JKYS202104220157
发布日期:2021-04-22 15:5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核,现将下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人(个人、单位)的遗失(灭失)补证申请情况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备注

1

陈丽丽

(2021)嘉开不动产权第0002091

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风雅熹园101单元603

JK202104220331

2

陈梦菲

(2017)嘉南不动产权第0054204

嘉兴市清河东区清泰苑18幢207室及车库

JK202104220465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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