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芳舒同志任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芳舒同志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中共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