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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5039/2021-411615 发布机构: 市人民检察院
发文日期: 2021-08-24 组配分类: 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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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中央《意见》精神,研究部署我市贯彻工作
发布日期:2021-08-24 17:56 信息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次数:

8月16日上午,嘉兴市委书记张兵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我市贯彻建议的汇报,并作讨论研究。市领导毛宏芳、刘冬生、高玲慧、马永良、王涛等参加。

会议指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专门印发《意见》,具有重大意义。《意见》具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合力推进四个突出特点。

会议指出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会议要求

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抓好中央《意见》贯彻落实,在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中,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作用。一要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围绕突出问题,以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二要深入推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等的协同配合,切实提升国家监督体系的整体效能。三要大力推进检察数字化改革。围绕加快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建设和大数据检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打通数据壁垒,畅通监督渠道,加快推进执法司法监督体系建设。四要着力锻造红船检察铁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不断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纪检监察要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支持推动《意见》落到实处。各级政法机关要持续完善与检察监督相协调的联动配合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近年来,嘉兴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切实将市委和各方面的重视支持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激发了勇猛精进新动能,展现了蝶变跃升新气象,迈出了跨越发展新步伐,进一步提升了法律监督能力、法律监督质效、自身监督理念。接下来,全市检察机关将把贯彻落实中央《意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以党建为统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贡献检察力量。



信息来源: 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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