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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3 16:14 信息来源:嘉源集团 浏览次数:

一、项目名称: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改造提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JXGF2021-3-13

三、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单位: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五、招标范围:对厂区整体形象进行改造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建综合楼,新增三层办公用房,优化化验室布局;拆建员工食堂,增加员工活动室;新建钢结构公众参观连廊,并配备专用消防逃生楼梯;扩建景观平台和阳光房;对厂区道路沥青面层整修翻新,部分破损严重路段进行基础加固;提升现状绿化景观;对生产区建筑物外立面进行修缮涂装,更换一期车间破旧墙板、屋面板,立面改造面积约23899平方米。详见招标文件说明和招标人初步设计方案。

六、项目地点:嘉兴市嘉兴港区瓦山路159号(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中心)厂区内。

七、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60日历天(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之日止)。

八、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九、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2554.2605万元。

十、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具有至少一个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的合同价不少于80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合同价不少于30万元的建筑装饰装修项目的设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不超过二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项目经理需由牵头人单位委派。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进入嘉兴市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若进嘉备案证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进嘉备案证原件,可不提供省住建厅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进浙备案证明。

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黑名单”。

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条件、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或建筑装饰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设计单位)的建筑装饰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指施工单位)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专业),并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经理允许同时兼任项目设计负责人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6、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报名和参加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报名: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各投标单位可将所需报名资料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517255302@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时间:2021年9月13日— 2021年9月16日。

3、招标文件的获取:由于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报名时汇入以下账户,售后不退。电汇时建议公对公转账,备注项目名称。

开户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嘉兴交通银行禾城支行

帐    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联合体协议(如为联合体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省外企业及注册建造师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2)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拾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以电汇、网银、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的任一形式递交。

2、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银形式递交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递交至:

开户名称: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嘉兴交通银行禾城支行

银行帐号:334603000018170031720

注: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不接受现金和私人账户转账。若出现现金缴款或私人账户转账或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的,其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保证金退还按原缴纳账号原路退还。投标人转账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以保险保函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的,应包括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限(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时间)、承诺不可撤销、承诺见索即付等内容,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扫描件(电子版)方式发送至517255302@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嘉兴市水务集团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968363616

代理单位单位: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573-83679692/15305736997

监督部门: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电话:0573-82511300

 

 

嘉兴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