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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调解工作“三坚持”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日期:2021-09-15 18:06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桐乡市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关于基层治理的相关要求,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三治融合”,把握关键点,找准切入点,不断探索人民调解服务乡村振兴方式方法,有效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法为本”,提升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力”。推行“法治+调解”工作理念,深化“板凳法庭”模式,推动矛盾纠纷依法化解。一是搭建工作平台。“板凳法庭”起源于屠甸镇汇丰村,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老党员、老干部等人员组成“评审团”,将“办公室坐诊”调解转变成“上门巡诊”调解,在村民家中、田间地头以说法理、拉家常的方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成立“板凳法庭小分队”,鼓励热心村(居)民加入“小分队”,开展法律政策宣传、纠纷信息收集、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二是引入法治力量。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凝聚法律资源力量,将律师、派出所民警、法官等专业法律群体纳入“板凳法庭”,配齐配强法治力量,积极引导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化解。三是强化工作保障。今年,“板凳法庭”入驻屠甸镇海星村基层治理联动工作站,司法所党员下沉工作站临时党支部,进一步强化基层调解工作法治力量。“板凳法庭”化解的纠纷纳入“以奖代补”范畴,结合人民调解卷宗制作、浙江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录入情况等,对卷宗制作规范、符合发放标准的调解案件予以确认奖励,提升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二、坚持“以理服人”,提升服务乡村振兴“内生力”。深化“乡贤+调解”工作模式,打造“稻田理”调解团队,推动矛盾纠纷理性化解。一是夯实工作基础。石门镇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聚焦“诉源、访源、警源”多元解纷,有效推动“三源治理”的有益尝试,建立“稻田理”调解工作室,目前,已在10个村(社区)建立乡贤工作室。二是组建多元团队。将乡贤工作室、微网格长工作室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资源进行融合,充分运用乡贤威望大、微网格长民情熟、法律顾问专业储备强等优势,组建“稻理员”团队,进一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三是发挥乡贤优势。在处理网格内纠纷时,发挥乡贤威望高、情况熟的优势,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乡贤共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件。近日,石门镇“稻田理”乡贤调解工作室的“稻理员”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纠纷,化解纠纷的同时,让赡养老人的观念深入人心,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 坚持“以新调新”,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生命力”。发挥“乡音+调解”优势,培育“老乡来帮忙”“乡音调解”等品牌,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一是构建新居民调解组织网络。培育建立“梧桐乡音工作室”、濮院“小邵工作室”、高桥“老杨工作室”等一批新居民个人品牌工作室,濮院镇在培育村级“以新调新”载体的基础上,打造“老乡来帮忙”镇域调解品牌。发挥商会调解作用,加强商会调解组织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温州商会、安徽商会等商会调委会10家。二是提升新居民调解队伍素质。加强对新居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组织新居民调解员参加全市调解能力大提升培训。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选聘温州商会、安徽商会、江西商会的3名业务骨干为桐乡市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成员,参与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三是延伸新居民调解工作触角。梧桐街道新居民调委会充分发挥新居民调解员“乡音”优势,联合梧桐派出所开展“乡音大走访”活动,在新居民集聚小区开展常态化夜间走访,及时排查化解纠纷。安徽商会调委会实施“商地衔接”机制,成立11个调解小组,分别联络11个镇(街道),参与属地涉安徽籍人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