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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司法局“三阶递进”夯实修心教育成果

发布日期:2021-09-19 09:33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海宁市司法局抓源头、设平台、重行动,通过三个阶段递进式推动修心教育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夯实修心教育成果。

一、强化认知基础,重塑健康三观。坚持以树立正知正见为基础,从根本上改变矫正对象的犯罪行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党的发展历史及发展中的重大历史事件,用革命先辈们的奋斗精神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重塑健康的三观,截至目前已开展理论学习十余次,红色革命基地参观一次。强化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他理论著作学习,同时学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引导矫正对象放弃犯罪想法,树立法治观念,从认知底层打好修心教育改造的基础。加强心理健康辅导,以“紫薇心语”心理辅导项目为主要抓手,通过提供个体辅导、开设心理咨询热线等形式帮助矫正对象建立良性的自我认知,如矫正对象吴某认为不劳而获、以小博大是很多年轻人的想法,经过学习树立了自力更生、诚实勤奋的价值观。

二、提供转念平台,取代错误认知。以每月集中学习教育为展开,通过自学、共学、交流等方式逐步推进矫正对象思想认知的转变,打造新旧思想的转换交替平台。充分利用“浙里矫”“守界者”等网络平台推进自我学习,针对每项学习内容撰写心得或提出疑问。组织主题式集中讲座及互动分享活动,从情绪管理、健康财富观树立到个人道德培养等多个方面分别开展。矫正对象一方面学习理论知识,另一方面现场参与讨论互动发表感想或提出疑惑,不断完成思想的更新和认知的完善,从而摆脱错误的想法和犯罪念头。截至目前已开展讲座4场,受益人群近180人。同时,各司法所同步开展矫正对象定期自我检讨活动,通过分组并在组内对照每月学习内容展开自我检讨,逐条对照并有针对性的转变错误认知。

三、重视行动转化,推动知行合一。以劳动就业为抓手,推动思想落地转化为行动,从而开花结果夯实修心教育成果。开展就业、创业等相关技能培训,横向链接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及有效的社会资源,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培训讯息及相关资源,鼓励矫正对象改变好逸恶劳、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等旧有的行为习惯,实现就业守法;从家庭这个最小的社会单元着手,鼓励矫正对象在认知转变、思想更新的基础上梳理家风家训,结合自身犯罪经历谱写新的家风,为下一代作出新的榜样,实现心行向善;鼓励并肯定矫正对象参与社会公益、慈善等助人行为,积极发展矫正对象志愿者队伍,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对象从思想到行为的改变,知行合一,实现守法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