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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1-423476 文号: 嘉政发〔2021〕31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0-2021-0009 成文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双强”行动全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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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1- 14 09: 3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大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39号)文件精神,全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夯实“三农”基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力打造农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总目标,聚焦高标准、竞争力、现代化,突出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导向,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双强”行动,全面提升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擦亮城乡融合发展“金名片”,奋力谱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范城市的农业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高质量的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供给体系、高水平的现代农业先进技术创新体系、高性能的农业机械装备应用推广体系、高标准的农业绿色安全生产体系、高效率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体系、高附加值的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体系,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领跑全省,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国样板。

1.农业劳动生产率明显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达7.5万元/人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万元。

2.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升。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企业研发中心合计达100家以上。新增重大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10项。每千名农业从业人员拥有专业基层农技推广员6名以上。

3.农业机械化率明显提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5%,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设施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机械化率均提高到60%以上。

4.农业亩均产出率明显提升。种养业亩均产值达到11000元,粮食生产功能区亩均产量效益实现“吨粮千元”。蔬菜亩均产值达6000元以上,水果亩均产值达12000元以上。

二、实施科技强农行动

(一)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与生命健康三大主攻方向,争取和实施一批省市级现代农业生物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加快先进适用技术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打造农业科技创新高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嘉职院)支持农作物育种、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特色农产品加工制品研发等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实现农业领域省级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嘉职院)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涉农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农业企业建设一批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累计建成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科院、嘉职院)

(二)强化种子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开展育种等“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本土种业企业发展壮大,引育一批掌控核心知识产权、具备一流研发能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培育现代种业企业5家以上,建成种质资源库(场、区、圃)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加强精准育种等技术研发,推进“数字化+育种”,力争育成高效生态、进口替代、特色优势、优质功能新品种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加大农业新品种推广力度,每年农业新品种推广面积1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

(三)促进农业优品提升。组织开展“一县一品一策”行动,提升特色主导农产品品种资源保护和开发,打造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研发推广畜牧业、渔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年存栏稳定在42万头,水产品产量稳定在1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构建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培育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嘉田四季”等区域公用品牌年销售额力争达10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推进“一标一品一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达15个以上;有效期内绿色食品达250个以上。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应用“浙农码”,实现从“田间”到“餐桌”全程质量安全管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普及优质高产、环境友好、现代高效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嘉职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化“肥药两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推进农资供应变革,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农资供销专营体系。(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推广有机肥、侧深施肥、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技术应用,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农资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开展稻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治理覆盖面积60万亩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供销社)统筹推进美丽示范创建,累计建成美丽田园示范区30个、美丽农(渔)场8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落实农业领域碳达峰要求,加强种养环节碳减排和节能低碳农产品生产加工技术集成应用,农业领域年碳排放量控制在47.6万吨以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嘉职院)

(五)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乡村产业数字化应用示范工程,全面推广“种粮宝”、农业供应链金融平台等应用。推广“产业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模式,建成数字农业园区5个、数字农业工厂试点30个(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各10个)、数字化种养基地3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数据办)做大做强“网上农博”嘉兴馆,积极培育农产品销售新业态,加快农产品销售物流体系数字化改造,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80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加快“浙农服”(数字农合联)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六)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强与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合作,完善“产业+团队+项目+基地”等推广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运用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每年实施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建设市县产业技术团队50个,建成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嘉职院)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市、县联动每年选派科技特派员500人次以上,建设市级科技特派员驿站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农科院、嘉职院)

(七)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围绕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实现农产品就地转化增值。推进“接二连三”,加快“产学研”“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发展,依托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择优打造重点全产业链,推进15个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建设,农业全产业链经济规模达1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加大保鲜保活技术研究和推广力度。打造现代化冷链物流体系,统筹谋划“骨干基地—物流园区—分拨中心—配送网点”四级网络节点体系,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个涉农镇(街道)至少布局一个生鲜冷冻食品零售网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探索开展农业全产业链评价监测。(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嘉兴国调队、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机械强农行动

(一)扩大农业机械化覆盖面。聚焦粮食生产各环节,深入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支持各县(市、区)出台水稻机插秧等环节作业补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围绕蔬菜、水果、食用菌等重点产业,梳理特色主导产业农机装备需求,建立小型农机具科研导向目录,实行重点需求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主导产业重点环节机械化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

(二)培育壮大农机装备生产企业。引导现有农机生产企业就近整合产业链、供应链资源,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鼓励园林机械制造企业研发适应丘陵山区、设施大棚和家庭农场的微型化、轻便化、多功能农机装备,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整合提升嘉善县等地温室大棚小微企业,扶持高端智能化温室设施研发,完善行业标准,打造温室设施产业集群。加强农机装备创新研发推广,完善农学研定期对接和会商机制,加大跨行业领域科研攻关,建成农机创新试验基地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加快推广先进机械设备。加快构建数字农机平台,推进农机装备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聚焦粮油产业全程机械化,强化育苗育秧、粮食烘干、仓储保鲜、加工包装、农机库棚的优化布局和集成配套。(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围绕蔬果、畜牧、水产等薄弱环节,积极发展智能温室、农业机器人、智能采收等设施设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坚持“六化”(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引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推广洗消饲喂、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红外测温等设备应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实施渔业领域“机器换人”,构建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加快渔船精密智控集成应用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农艺农机融合。围绕粮油、果蔬、花卉等特色优势产业,聚集资源要素,改进品种选育、农作制度、栽培模式,优配适应性强、针对性好的农机装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加快智能农机装备应用,重点推广农业物联网设备、大数据、5G、无人驾驶、农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等技术装备的示范应用,建成高标准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政务数据办、市经信局)

(五)提标农机作业基础设施。开展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中,推进标准田块改造,提升宜机化水平。积极推进农田、果园、设施大棚等宜机化改造,改善农机作业条件。推进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与机械化生产相适应,每个县(市、区)建成水稻无人化农场和蔬菜、畜禽、水产智能化农场各1个以上。建立机耕道路、排灌设备等基础设施管护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六)提升农机综合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综合服务中心,打造一批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开展农机作业、统防统治、集中育秧、加工储存、农机维修等社会化服务。因地制宜探索农机装备“合作社(公司)购买、农民租用”等模式,推动机手、机具等资源集聚,提高机具利用效率。鼓励农机社会化服务从粮食产业向园艺作物、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领域拓展延伸。支持农户自愿联合,促进机具共享、互利共赢。按照产业布局和作业需求,建成高标准区域农机综合服务中心5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夯实“双强”基础

(一)实施优地增粮工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严格保护11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225万亩,全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稳定在223万亩和19亿斤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建设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100片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打造一批绿色农田示范项目,提高优等地占比,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三区融合”,推行“田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打造高能级产业平台。坚持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双轮驱动”,整合提升农业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乡村产业平台,重点建设农业经济开发区7个、优质稻米示范区50万亩、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15个、创业创新孵化园15个,把高能级产业平台打造成为乡村产业兴旺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农业高质高效示范核心区,平台内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分别比平台外平均高出3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吨粮标准”建设,田间道路通达度、有效灌溉覆盖率均达到100%,保障全市75%以上的粮食产量。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8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三)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整村土地流转,积极探索“定量不定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回、土地承包权入股等方式,推进“连片流转+土地整治+标准农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强化主体资质、履约能力、安全环保、亩均产出等关键性指标审核,推动农业生产降本增效。全市土地流转率提高到75%左右,100亩以上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占比达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提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用先进技术、机械装备、现代农业模式的能力。实施“户转场、场入社、社提升”行动,新培育家庭农场1000家以上,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稳定在200家以上。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年销售(交易)总额达1000亿元以上。实施万名农创客培育工程、农民素质提升工程、“雨露青禾”计划,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到乡村创业就业,培育新农人、农创客1万名以上,培训农村实用人才2.5万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团市委、市人力社保局、嘉职院)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省级产业化联合体15个。(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农业农村局)

(五)强化乡村产业人才支撑。着力引进培育一批引领农业科技前沿、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农业科技领军人才,符合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新嘉兴·优才支持计划”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认定乡村振兴拔尖人才50名;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外国专家工作站等载体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涉农领域,每个县(市、区)建成1-2个农业高端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鼓励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扎根乡村,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技术人员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支持嘉职院等本地院校加强涉农学科建设,培养农业专业人才。鼓励青年创业创新,培养引领型企业家10名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成长型农业企业家10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团市委、嘉职院)

五、强化“双强”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关键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在市乡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市农业“双强”行动工作协同机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每年开展农业“双强”行动评价通报,并纳入对县(市、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

(二)强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对农业科技企业、新建和出租农产品加工厂房、农机具作业维修和农产品加工园区的税费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修订完善市区财政支农政策,重点加大对种业研发、农技推广、农机设备开发应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农业数字化等扶持力度。到2025年,市级财政支农资金在2020年基础上实现翻番。实施融资奖励政策,对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农业企业分阶段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强农业“双强”行动金融资源保障,力争2021-2025年全市涉农贷款新增2000亿元、农户贷款新增1000亿元。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创新,提升农户小额普惠贷款用信覆盖率。加大普惠型涉农贷款投放。推动数字技术与金融支农深度融合,打造数字普惠金融标杆市。(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省联社嘉兴办事处、嘉兴银保监分局)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扩面增品提质”,启动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耕地地力指数保险等险种试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调整市产业基金支持目录,将种业、数字农业工厂、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大项目列入支持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强化土地保障。新编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以经审核认定的农业农村产业项目为基数,每年安排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予以用地支持,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实施农业农村产业用地年度申报制度,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强化分类管理,简化用地手续。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用于规模化粮食生产特别是重要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做到应保尽保,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农机库房、初加工(经营性加工场所除外)及农资仓储、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等附属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强化考核激励。对标农业“双强”行动目标任务,实施每月调度、每季通报、半年推进、年度考评制度。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奖励年度考评优秀的单位。每年评选农业“双强”行动最佳实践案例,加大对最佳种养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基层农技人员等正向激励。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政发〔2021〕3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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