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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1-423506 文号: 嘉政发〔2021〕34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30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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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 01- 18 09: 28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主要内容

对2021年6月30日前嘉兴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4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等领域)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经清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的393件,宣布失效的33件,废止的60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司法局。

(二)解读人:沈丁华(市司法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3383506。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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