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解读 > 市政府
索引号: 002546445/2021-423449 文号: 嘉政发〔2021〕32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12-25

[媒体解读]好消息!落户嘉兴变得更便利
政策原文>>
发布日期: 2022- 01- 07 17: 08 信息来源: 南湖晚报 浏览次数:

来源:《南湖晚报》2022年1月7日第1版,记者:钱姬霞,通讯员 :王剑峰。


户籍政策一直是老百姓十分关注的焦点,因为户籍政策的背后还关系着就学等公共服务配套政策的协同推进。

日前,在《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户口迁移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基础上,嘉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刚刚过去的2021年,我市市外迁入6.49万人,这个数据仅次于杭州、宁波,在全省排名第三。正因为越来越多人选择落户嘉兴,《意见》的出台也是我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涉及五个方面的政策调整,那么,和现行政策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昨天,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王亮接受晚报记者采访,就户籍新政作权威解读。


【政策解读】

成年子女也可投靠落户

“《意见》调整了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对象的范围。”王亮介绍,对于在城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落户对象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调整为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

“目前的政策,成年子女不能随迁,且不能适用子女投靠父母政策,但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成年子女通过租赁父母房屋申请落户的现象时有发生。”王亮说,因此,新政对合法稳定住所随迁对象作了调整,将原先落户对象中的“未成年子女”调整放开为“子女”。


租赁落户条件放宽

2020年8月,我市放开租赁落户,但是按照现在的政策,租赁嘉兴城区(城镇)商品住房申请落户的人员,落户需要在市本级或同一县(市)范围内已连续居住3年及以上。

王亮介绍,按照国家、省里户籍制度改革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同时考虑到人口流动及推进同城化累计互认因素,新政将进一步降低租赁落户门槛。“根据《意见》,今后,租赁落户调整为在本市范围内连续居住1年及以上,考虑到租赁居住落户的稳定性,规定需同时满足在现租赁商品住房连续居住满6个月及以上。”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目前,落户中涉及《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条件的,我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登记的居住时间在全市范围还没有互认。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住在桐乡,现在搬到嘉兴市区,居住时间就要重新计算。但是,随着《意见》出台,这一情况即将发生变化。

“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就是要求在居住年限、社保等方面互认突破,而我市作为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已取消社保要求。”王亮解读,“考虑我市公共服务保障压力及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新政规定将居住年限在嘉兴大市范围内互认,即对全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登记的居住时间累计互认。”


人才落户办理更便捷

如果你是去年“人才落户”的,你一定知道现行政策对引进人才类落户需要人力社保和公安两部门审核办理,你在心里也许嘀咕过“不太方便”,但是《意见》落地后,除申请落户在当地人才中心集体户需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外,其余只要由公安机关直接审核办理即可。

“现实中这样的情况还是挺多的。”王亮举例说,今后,落户登记在当事人城区(城镇)合法住所、城区(城镇)家庭户口亲友处、单位集体户的,都只需由公安机关直接审批办理,大大便捷了人才落户。


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

记者注意到,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便利长三角区域城市群居民户口迁移,《意见》明确了长三角“三省一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城区(城镇)购房并实际居住的,落户不再要求相关居住登记证明。

“是的,今后,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实际居住在我市城区(城镇)具有本人合法所有权商品住房的,不再需要《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王亮解读。


【热点问答】

晚报官微昨天上午第一时间推送《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意见》相关消息后,后台收到了不少网友的提问,截至发稿前,记者也将大家关注、关心的问题请王亮作了解答。

问:我和父母在嘉兴工作生活好多年了,近期我父母在嘉兴买了房,并打算把户口迁过来,但是房产证上是我父母的名字,我能随父母一起申请落户到新房子里吗?

答:新政明确在我市城区(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凭房屋权属证明(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等材料,允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落户。其中随迁人员中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及成年子女。

问:我在嘉善工作,并在嘉善办理了《浙江省居住证》,现在我在南湖区买了房打算把户口迁到南湖区,请问我用嘉善的居住证可以申请落户南湖区吗?

答:新政允许迁移落户政策中涉及居住年限要求的,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互认,即对全市各县(市、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互认、登记的居住时间累计互认。

问:我是大学本科学历,想要以人才引进落户方式将户口挂靠在亲友家庭户内,请问新政策施行后是否意味着我就不需要再到人力社保部门去进行人才确认了?

答:新政进一步简化了人才落户手续,除了申请落户在人才中心集体户仍需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确认外,落户登记其他处所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问:新政策规定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对这个规定如何理解?

答:为进一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新政策规定对现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的人员,只要在我市城区(城镇)购房并实际居住的,落户申请时不再要求出具相关居住登记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长三角区域内的户籍人员,不适用户口未登记在长三角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虽然不再要求出具相关居住登记证明,但仍有实际居住的要求,如仅仅是购房而未实际居住的,也不能适用。

问:我在嘉善买了房,2021年10月26日交的房,目前大产证没下来,我办不了小产证落不了户口,但是我在嘉善居住了11个多月了,我现在能落户吗?

答:产权证没有办下来,落户办不了。

问:我是2021年3月份开始在嘉兴租房子,在这里工作的,至今没换过居住地,居住证9月份办理的,请问一下“满一年“是指到2022年3月份还是9月份?落户的时候需要房东过来吗?

答:你的时间到2022年3月就可以了,需要房东到建设部门办理房屋备案登记。

问:租房小区和工作单位都没有集体户可以落,户口迁移过来落哪里?

答:现在每个社区(村)都设有公共集体户,你可前往了解情况。

问:什么时候可以允许未成年人单独落户,直接上学?

答:按现有户籍管理政策,未成年人还不能单独迁移立户。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