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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5 15: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目的

全面提振疫后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信心,振兴嘉兴市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加快推进嘉兴市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工作。

二、政策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 号);

(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9〕13 号);

(三)《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20〕6 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目标。围绕消费市场快速复苏、消费规模稳步增长、消费引领作用突出、消费环境显著改善四个方面,着力把嘉兴建设成为长三角区域知名的文化和旅游消费城市。

(二)主要任务。涉及六个方面 20 项任务,突出全面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振兴文化和旅游消费市场,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和旅游消费体系。

一是加快文旅产业复苏,促进市场振兴。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消费券杠杆效应,并推进职工带薪休假。

二是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培植新型消费。优化全域旅游新格局,构建文旅发展新场景,打造文旅消费新热点,烹出夜间文旅“大餐”。

三是提高消费便捷程度,优化消费环境。推进智慧便民、文旅市场净化、放心消费等工程。

四是探索融合新路径,推动产业跃升。促进非遗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旅游和影视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文旅产业与现代技术融合发展。

五是实施消费惠民行动,加码消费升级。开展文旅消费惠民活动,引导旅游景区提质升级,促进文化旅游演艺发展,并落实特殊人群优惠政策。

六是升级推广营销模式,赋能品牌价值。升级“心游嘉兴”品牌形象,实施红色旅游精准营销,开启新兴媒体立体营销。

(三)保障措施。加强对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工作的统筹领导,加快推进落实,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统计监测评价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等,确保取得实效。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二)解读人:张硕(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15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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