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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15 15:1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要求,嘉兴市财政局对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截止2020年12月18日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现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嘉兴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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