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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5 15:2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嘉兴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清单意识,对照上级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梳理发布本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嘉兴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年版)》涉及事项,做好对接和落实工作,确保相关事项统一落实时间,统一落实标准。要把握好改革创新和规范有序的尺度,做好放宽准入和强化监管有效衔接,落实好自我承诺和诚信建设融合管理,实现告知承诺增项扩面放得开、管得好。

双管单位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地方对应的监管部门,并积极做好指导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价。

附件:嘉兴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变动清单(2020 年版)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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