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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0-2022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16 09:3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依据

《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组成。

(一)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

(二)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大幅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面和水质达标率,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1.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城乡污水治理运维一体化”为目标,以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为依据,不同类型的村庄采取不同处理方式。

2.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应纳尽纳、应接尽接、应处尽处”的要求,分区分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3.限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全面开展辖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排查,分类梳理处理设施清单、处理设施问题清单、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落实责任清单,限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整改。

4.分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以出水水质达标排放为目标,有计划分批次对现有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

5.全面推进全过程监管。强化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设计、招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质量。

6.完善运维管理机制。理顺各级管理体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统筹协调、横向合力、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运维管理模式。

7.实行标准化运维。县级运维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要强化对运维企业的监管,使其按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评价标准》对辖区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批开展标准化运维。

8.提升出水达标率。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检测,强化运维监管,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质达标率和污染物去除率。

9.加强废弃物管理。按照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理原则,规范污泥、油渣、粪渣等废弃物收集处理方式,加强废弃物收集处置监管。

10.强化信息化建设和监管。整合优化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和运维企业工作平台功能,通过平台辅助监管,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高效、信息化、智慧化。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协同推进,整合要素、强化保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注重宣传、营造氛围等五方面内容。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解读人:应志敏(市建设局局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87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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