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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2 09:3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市“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聚焦聚力改革突破争先、服务提质争先、风险防控争先,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数字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开放金融,全力在金融扩总量、优结构、促便利、降成本、防风险等方面求实效、创特色,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为我市打造“重要窗口”中最精彩板块提供更强劲的金融动能,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融资规模指标。2021年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新增贷款超2000亿元,增速力争全省第一;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超1000亿元。

(二)企业上市指标。力争全年新增上市公司12家,总数达到78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达6000亿元。企业股改上市培育库入库企业数达到300家以上。

(三)信贷结构指标。全市新增存贷比不低于120%。科技金融贷款、绿色贷款余额增速均超过20%;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比超过55%,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比超过20%;制造业贷款余额占比超过25%,力争实现全省“四连冠”。

(四)服务质效指标。推动“银行16项+保险14项”“无证明化”改革,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推进还款方式创新,无还本续贷余额突破500亿元;力争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超过100亿元,其中制造业占比85%以上;力争引进1家外资金融机构。

(五)金融生态指标。发挥“信用高地”优势,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信贷资产质量保持全省及长三角最优,不发生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和民营企业债券兑付风险。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金融增量计划”。

1.开展金融支持“扩总量”专项行动。积极对接“百年百项”“615重大项目”等融资需求。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性资金,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二级资本债、小微专项债等政策工具,提升金融体系供贷能力。各银行机构要积极与上级行沟通对接,争取信贷政策和资源倾斜,加大信贷资金投放,确保在各自系统内信贷份额稳中有升。(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

2.开展直接融资“双提升”专项行动。开展企业“上市100”专项行动,建立新增上市牵头责任人机制,按照“孵化一批、招引一批、股改一批、报审一批、上市一批、并购一批、提升一批”的培育机制,构筑可持续的企业上市全周期梯队。做大做强南湖“基金小镇”,加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差异化管理,打造长三角科创私募基金“金名片”。(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南湖区政府)运用企业债、公司债、债务融资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手段,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力争民营企业发债比例和全市直接融资比例均提升至20%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3.开展保险服务“强保障”专项行动。积极撮合各保险公司与嘉兴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库对接,引进险资规模显著提升。积极创新科创保险,推广人才创业险、专利保险、商标专用权保险、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等险种,降低科技创新风险,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快推行工程建筑领域保险替代保证金,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全覆盖。主要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85%以上。积极推进医疗补充险、医疗责任险、中小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等商业惠民保险。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稳订单、拓市场、防风险、促融资的作用,进一步扩大覆盖面、提高渗透率,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力争2021年一般贸易出口保障支持额超百亿美元。(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建设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疗保障局、出口信保嘉兴办事处)

(二)实施“改革增效计划”。

4.开展科创金融改革再升级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科创金融改革国家级试点,完善对银行、保险、担保、融资租赁等科创金融全产业链的政策支撑体系,力争2021年科技金融贷款余额突破1200亿元。(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探索政府出资的产业基金投资科创项目容错率提高至30%。(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创金融专项信贷资金,每年将不少于5%的信贷规模专项支持科创企业,对科创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至3%以上。(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支持商业银行与外部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合作,推动“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等投贷联动、保贷联动业务扩面增量。加快推进嘉兴科技金融集聚区建设,引进科技金融及配套服务机构1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海创中心〕

5.开展绿色金融再深化专项行动。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同城化建设指引(试行)》,建立跨区域联合授信机制,在项目评审评级、授信额度核定、还款安排和化解风险等方面强化合作协同。落实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做好政策设计和规划,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实施“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信贷政策。探索排碳合理定价机制,逐步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明确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建立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长三角发展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鼓励金融机构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设立专营机构,通过转授权等形式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长三角发展办)

6.开展开放金融再扩大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嘉兴市支持RCEP相关倾斜性金融政策。积极争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在嘉兴落地。(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围绕自贸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嘉兴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增强跨境金融服务有效供给,有序推进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试点,拓宽支付机构结算渠道,支持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发展。(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依托国际金融广场,建立涉外银企服务联盟,培育长三角境外保险中介集聚区、独立保险代理人集聚点。〔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力争2021年便利化业务占比超过70%;全市跨境人民币结算量突破500亿元。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嘉汇融”平台应用,力争贸易融资金额保持全省前三。(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商务局)

(三)实施“精准直达计划”。

7.开展政策联动惠企助企专项行动。延续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两项货币政策直达工具,累计延期金额不少于200亿元、信用贷款发放金额不少于150亿元。对办理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地方法人银行,继续按贷款本金1%给予激励,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继续按贷款本金40%给予优惠资金支持。大力推进“嘉贸贷”业务,全年实现业务总量翻番。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社保局、出口信保嘉兴办事处)

8.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稳定增效专项行动。围绕嘉兴新制造“555”行动计划,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智能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助推工业投资扩大规模、提速增效。(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高能级产业生态园按照“一园一基金”模式,对接一支以上产业头部基金。(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长投集团)大力发展产业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创新,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融资效率。(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2021年,力争新增制造业贷款超过400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应收账款融资金额超过300亿元。(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

9.开展首贷和信用贷拓展专项行动。依托“96871”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完善金融指导员、联企服务员、税务员“三员”服务机制,建立“一对一”首贷企业金融服务顾问队伍。(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鼓励各县(市、区)设立首贷服务中心,梳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名单,实行首贷服务“一窗受理、一站办结”。力争2021年新增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首贷户超过8000户,首贷金额超过200亿元。(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推广“红船信用贷”“银税互动贷”“三治信农贷”“商标贷”等各类“信用+”守信激励产品,力争全年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增速15%以上。(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

10.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放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担保集团1亿元股权投资资金的效用,推动信保基金“市县一体化”运作和“总对总”业务模式,力争到2021年末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超过100亿元,市小微信保基金在保余额超过35亿元。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机制,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盈利要求,力争政府性融资担保费率逐步降低至1%以下。(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四)实施“数字赋能计划”。

11.开展数字金融平台提升专项行动。与南湖实验室合作开展金融数字技术创新,升级嘉兴市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丰富平台应用场景、增设功能模块,推动平台由信用信息共享向综合金融服务转型,加快构建全市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企业信用智治系统。加强与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对接,实现省、市数据共享。力争2021年平台服务企业超过6000家,撮合融资金额达到600亿元。(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金融办、嘉兴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数据办)

12.开展金融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聚焦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慢、融资贵”,加快小微金融授信清单、授权清单、尽职免责清单“三张清单”落地,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审批权限市级分(支)行全覆盖,贷款办理时限一般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对贷款中违规收费、借贷搭售、转嫁成本、存贷挂钩等抬高企业实际融资成本的乱象,从严问责处罚。(牵头单位:嘉兴银保监分局)深化行院合作,加快金融案件审理进度,坚决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法院、市金融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13.开展金融风险防控攻坚专项行动。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处置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大型民营企业流动性风险、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和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防控和化解。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开展“打非防骗、共创平安”专项行动,加大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排查处置力度,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贯和金融知识普及。完善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管理、广告和资金监测等防范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探索与长三角地区城市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依托“天罗地网”系统,建立健全重大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清单,努力实现“挂单清零”。加大对投资理财咨询企业分类处置,力争存量企业压降比例不低于30%。(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嘉兴银保监分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党建增能计划”。

14.开展提升金融治理能力水平专项行动。加强金融系统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金融系统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金融机构要将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从企业文化、金融伦理、战略定位、风险管理、合规经营等方面,全方位加强金融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夯实可持续发展的治理基础。(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15.开展增强党领导金融工作能力专项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金融工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增强“补课充电”的紧迫感,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提高驾驭现代经济金融发展的能力水平。落实“团队建设年”要求,通过专题学习培训、双向挂职交流、党员模范岗评选等方式,加强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在银行业保险业开展“党员亮身份、合规我先行”专项行动,打造“唯实惟先、善作善成”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金融系统先锋团队。(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由市金融办、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和嘉兴银保监分局参加的“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联席会议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及时解决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金融机构“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逐项抓好落实。

(二)完善全程管理。坚持运用系统观念、系统办法,典型示范,试点先行,整体推进。建立“目标化、清单化、协同化、闭环化”的工作推进机制,注重“用数据说话”,实行“按月通报、季度点评、半年督导、全年评估”,全面客观反映“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推进情况。

(三)强化考评督导。市金融办负责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业绩考评机制;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保监分局分别建立辖内银行和保险等机构“赛马通报”机制,实行不同类型机构差异化考评。对排名靠前的机构,年底由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对排名末位的机构,纳入全市政府招投标项目“负面清单”,并将考评结果通报上级机构。


附件:“融资畅通、金融赋能”行动“三重”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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