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结建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政策清理的通知》(浙人防办〔2020〕1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减免“两分两换”试点相关规费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嘉政办发〔2009〕8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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