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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4 15:1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当前,嘉兴市大部分工业企业处于自动化向数字化过渡阶段,大量自动化设备之间缺乏有效的数据联网,需加快智能化改造,推进生产线智能化升级、生产车间数字化,培育建设智能工厂,使智能化改造成为拉动工业增长的主导力量。

二、术语释义

智能化改造:指以实现智能制造为目的,以数字化网络化为手段的高质量技术改造。它是在“机器换人”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设数字车间、智能工厂的必然技术路径,从根本上改变原有的工业生产方式。

三、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3 号);

(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嘉兴行动纲要>的通知》(嘉政发〔2016]14号)。

四、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支持政策、保障措施四方面。

(一)目标要求。到2021年,全市累计完成智能化技术改造投资1000亿元,在役工业机器人达到1.8万台以上,行业骨干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以上,行业骨干企业数字化设备联网率达到55%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10%以上,创建10家智能工厂、100个数字车间,实施1000个智能化改造项目,初步构建“嘉兴智造”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实施智能化改造六大工程:一是实施“机器换人”升级工程。对纺织、服装、印染、家居家电、木业、紧固件等传统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企业利用工业机器人等先进智能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逐步从单机改造向整线改造提升。

二是实施数字化转型提速工程。对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化工化纤、造纸等优势企业,重点扶持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采集生产线数据,实现车间、生产线、设备等各环节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车间级、企业级数据集成。

三是实施新兴技术赋能工程。推进工业互联网在智能制造的深度应用,支持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数字化改造。推动5G 在智能制造领域的集成创新与应用,打造一批5G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

四是实施智能制造协同发展工程。推动长三角区域智能制造协同发展,深化智能制造国际交流合作,提升我市智能制造发展能级。

五是实施智能制造服务业培育工程。引导系统集成商、工业软件商、平台服务商、金融服务商等智能制造服务商集聚集群。壮大智能装备提供商,建成1个“智能装备产业园+服务商楼宇”为特征的智能制造服务商集聚区。

六是实施智能制造示范推广工程。选择一批行业骨干企业,分类分步推进离散型、流程型、服务型、共享型等智能制造新模式,建设10个小微企业智能化改造示范区、10个智能化改造示范行业。

(三)支持政策。

一是加大示范支持力度。对智能化改造示范行业、小微企业智能化改造示范区、智能化改造示范企业、智能化改造投资项目,采取竞争性分配、分类分档奖补退坡等方式给予最高2000万元奖补。

二是加大智能制造服务商的支持力度。对企业购置本市生产的智能制造核心装备和信息系统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对在我市注册公司的智能制造服务商,按照年服务营业收入规模给予分档奖励。对开展智能制造诊断服务的软件服务商,给予诊断补贴。对经认定的市级智能制造服务商集聚区,给予专项激励。

三是加大新技术应用和创新载体的支持力度。对牵头制订智能制造国际、国家标准的企业和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给予300万元奖励。对新技术与智能制造深度应用示范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四是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设立800亿元智能化改造专项贷,其中100亿元定向用于小微企业智能化改造。对智能制造企业的3~5年中长期贷款,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央行公布的同期LPR利率水平。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智能化改造产业基金为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启动资金的,基金投入部分由市财政分两年全额返还。对融资租赁机构,最高补助300万元。对运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企业,给予贴息补助和设备补贴。

五是加大智能制造人才队伍培养力度。对经认定的全市智能制造实训平台和校企共建智能制造实训平台、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给予奖励。

六是加大智能制造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对全市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工业互联网行业级和企业级云平台、数字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补。对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和相关机构提供智能制造等公共服务的,按服务项目给予资助。

(四)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市、县、镇三级协调推进机制,分层分级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分级实施、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市智能化改造工作小组,建设一个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强化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融资保障,构建政府部门、企业、服务商、金融机构四

方联动机制。

三是分行业分阶段实施,明确一个推进计划,建立一个重点项目库,树立推广一批示范项目,推动形成全行业智能化改造热潮。

四是建立全市智能化改造评价督考机制,实行月度、年度通报,将评价结果列入工业投资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是建立线上线下宣传机制,把示范引领转化为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对智能化改造工作的认知度和政策关注度,营造良好氛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信局。

(二)解读人:崔现伟(市经信局投资处处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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