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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4 15:5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 号);

(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8号)。

二、术语释义

(一)嘉兴新制造“555”行动:指建设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即打造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5大产业链提升发展。

(二)打造5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指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国家级新能源、长三角区域级化工新材料、省级汽车制造、省级智能家居等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

(三)培育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培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5大新兴产业。

(四)推进5大产业链提升发展:指重点打造时尚链、新能源链等2大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培育数字链、绿色链、健康链等3大智慧特色产业链。

三、主要内容

(一)聚焦首位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三地”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40%以上,形成“555”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长三角区域先进制造业基地、数字经济高地和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地。

(二)聚焦产业链现代化,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推进重点产业链提升发展,培育强链企业,实施强链项目。建设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实施企业规模和效益三年倍增计划,围绕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开展制造业项目战略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70%用于推进产业链建设。

(三)聚焦“万亩千亿”,提升产业集群载体能级。提升平台产业集聚度,打造高质量国际产业合作园区,提升发展小微企业园。每个重大产业平台明确1~2个主导产业,重大产业平台引进项目占主导产业的比重不低于80%,重大产业平台工业投资、产出效益占全市工业的比重不低于80%。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采用项目和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支持。

(四)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增强制造业核心优势。深入推进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行动、产品“更芯换代”专项行动等。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焦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创新企研究院,构筑高能级企业创新平台。

(五)聚焦制造方式转变,推进传统产业再升级。实施智能制造赋能工程、绿色制造提升工程、服务型制造推广工程、共享制造培育工程。构建“一个行业+一批服务商+一批示范企业+一个行业级智能制造平台+一个专项政策”的“五个一”嘉兴智造新模式。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向“制造+服务”转型。加快培育一批共享制造平台和共享制造企业。

(六)聚焦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嘉兴要素集聚功能。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全市划定45平方公里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面积,每年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占年度出让土地比例不低于30%。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支持力度。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推进施工图自审承诺制;全面推行企业用水、低压用电和用气报装接入集成联办服务;加快企业通关速度,加快时效性商品现场通关验放速度,推进国际业务申报“单一窗口”标准版应用。完善企业服务机制,针对民营企业“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大力实施“破六难”,全面落实企业减负政策,深化“暖心扶企”专项行动,以企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激发企业热情与动力。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经信局。

(二)解读人:崔现伟(市经信局投资处处长)。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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