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20年度 > 2020年第2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5 15:2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2019年以来,全市经济金融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社会融资稳步增长,较好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等精神,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化解结构性矛盾和阶段性风险,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实体企业获得感,推动嘉兴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三部分:指导思想、工作举措、工作保障。其中,第二部分“工作举措”有针对性地提出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十大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稳定融资总量专项行动。《意见》确立了既积极又稳妥的融资总量目标——力争2020年全市新增贷款1200亿元以上。通过落实支持制造业发展专项信贷机制、发挥央行再贷款及再贴现工具作用、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等举措,引导金融体系流动性有效进入实体经济,确保全市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二是开展民营小微企业首贷培植专项行动。围绕导致民营小微企业首贷(首次与银行机构建立信贷关系)难的“缺信息、缺抵押、缺担保”等痛点堵点,《意见》提出组织开展“线上+”“百行进万企”等活动,对企业进行精准培植,制订融资解决方案,确保企业融资需求“件件有回应”,使“无贷户”企业贷款获得率明显提高。

三是开展民营企业和制造业中长期融资扩面专项行动。针对目前民营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短贷长用的问题,《意见》提出以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形式匹配民营企业和制造业企业的生产、建设、销售周期,还原企业真实信贷期限,缓解资金错配风险。

四是开展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增量专项行动。为有效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痛点难点,转变银行机构重资产抵押、轻现金流分析的传统观念,《意见》提出深化金融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广仓单和存货等抵质押方式及“银税互动”信用贷款,深化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模式,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着力提高民营企业信用贷款比重。

五是开展无还本续贷推广和办贷便利化专项行动。无还本续贷业务的本质和精髓是化解期限错配问题。为信用良好企业降低风险和成本,缩短续贷时间,实现银行贷款到期续贷与小微企业实际资金需求无缝对接的目标,《意见》鼓励学习北

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把无还本续贷作为金融惠企的重要工作,通过创新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信贷产品,提供期限灵活的无还本续贷、年审制、无缝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创新产品,减少供需错配,从源头上减少不合理续贷现象。

六是开展科技金融升级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意见》提出积极向上争取将嘉兴纳入“投贷联动”试点地区,大力发展科技风投创投机构,支持发行“双创”金融债券,注重发挥科技保险公司作用,推动科技金融改革创新向纵深发展。

七是开展辅导重点企业股改上市专项行动。《意见》提出加强市级重点拟上市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发挥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嘉兴)基地和嘉兴市化解股改上市疑难问题专家服务组作用,加快企业股改上市进程。

八是开展重点企业纾困帮扶专项行动。为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帮助困难企业把风险损失降到最低、把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意见》提出要认真抓好“四张清单五项机制一个保障”落实,积极对接企业需要,帮助做好续贷、续债、资产负债和流动性管理;同时,深化债委会工作机制,提高分类帮扶成功率。

九是开展金融改革开放专项行动。《意见》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积极顺应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趋势,深化准入制度、交易监管等改革,支持金融基础设施联通互认、金融市场资源共享,支持辖区内机构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布局及机构设立,支持外资银行、外资保险等机构在辖区内设立分支机构。

十是开展金融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意见》提出对2019年深化整治市场工作进行“回头看”,持续推动重点领域问题整治,规范经营行为。对突破监管底线的违规行为,依法严格处罚。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二)解读人:包毓琼(市金融办主任)。

(三)联系方式:0573-89995790。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