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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八批撤销第十七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5 11:1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南湖区中环广场等18家单位列为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强化整改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订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整改到位。各督办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要求在今年9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完毕后,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及时组织消防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支队。

鉴于嘉政办发〔2017〕20号挂牌的第十七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公安消防部门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嘉兴市秀水学院等18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予以撤销。


附件: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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