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市政府信息 > 嘉兴市人民政府公报 > 2020年度 > 2020年第1期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产业平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1-29 09:5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

(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建设“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9]10号);

(四)《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8)6号);

(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平台优化提升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8]15号)。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括3部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主要举措。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围绕“进、退、聚”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产业平台打造成为全市高质量外资集聚高地、标志性项目承载高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领军企业培育高地、创新资源要素集聚高地。

一是打造优势产业集群。全市聚力打造“5+X”产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形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时尚产业、生命健康等5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新能源、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若干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配套建设30个以上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各产业平台形成1-2个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和富有活力的新兴产业。

二是提高平台产出效益。全市每年腾退低效用地2万亩以上。力争到2025年,建成千亿级产业平台8个以上、百亿级新产业重点培育基地10个以上,各产业平台营业收入均达到500亿元以上,产业平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提升至2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35万元/亩以上。

三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快实施“领军企业”“瞪羚企业”“育苗造林”计划,力争到2025年,全市上市企业达到8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500家以上,培育千亿企业1-2家、500亿企业3家以上,各产业平台实现百亿以上企业全覆盖。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进”的步伐。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做强数字经济核心领域、智能装备、航空航天、生命健康、前沿材料、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加快高能级创新载体建设,以建设嘉兴G60科创走廊为引领,支持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浙江院、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海宁鹃湖国际科技城等重大科创平台建设。加快园区品质提升,到2025年实现省级以上国际产业合作园县(市、区)全覆盖。

二是加大“退”的力度。加大“两高一低”行业整治力度,以印染、造纸、化工、化纤等传统行业为重点,加快整治提升。加大“低散乱”企业(作坊)整治力度,落实“改造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要求。加大退出型市镇工业园区的腾退力度,严格落实退出型市镇工业园区一律不再配置工业用地增量指标措施。

三是提升“聚”的高度。集聚主导特色产业,力争形成“一平台一主业”的发展格局,支持本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进入平台发展。集聚功能性机构,鼓励产业平台引进和建立国家级重大创新载体。集聚核心要素资源,力争全市每年集聚100个以上高层次专家团队带项目落地。

第三部分:主要举措。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县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专项工作督查。

二是强化规划引领。高水平、高品质绘好全市各“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提升产业平台的经济发展主引擎作

用。

三是支持改革创新。在产业平台全面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制度,推动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

四是开展绩效评价。对排名前6位的产业平台,在项目招引、要素配置、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

给予重点支持;对连续3年转型不力、运行绩效低

下的产业平台,予以调整或归并。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发展改革委。

(二)解读人:章纯。

(三)联系电话:0573-82521666。


作者:

信息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