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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29 14:45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银监分局市金融办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日


关于金融助力制造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嘉兴银监分局 市金融办)

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核心,是嘉兴经济发展的根基。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水平,是嘉兴建设制造业强市的有力支撑。为全面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银发〔2016〕42号)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嘉兴行动纲要>的通知》(嘉政发〔2016〕14号)要求,加大金融对制造业等实体经济领域的投入力度,促进我市制造业转型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加制造业信贷有效投入,扩大社会融资规模

(一)积极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始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经营理念,聚焦实体经济主战场,把支持制造业发展作为金融服务的重中之重。要将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制造业贷款专项管理办法,合理配置行内信贷资源,对符合条件和风控要求的重点制造业企业做到“应贷尽贷”。人民银行各县(市)支行要联合相关部门制订出台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的专项考核办法,从制造业贷款增速和占比、有效需求挖掘、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进行考核。建立制造业贷款按月统计通报制度,对制造业信贷持续下滑的地区和金融机构进行专项督查,着力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加大制造业金融服务力度。力争到2017年底,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速由负转正,制造业贷款同比净增额由负转正,制造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达到40%,制造业企业授信占全部授信比重达到60%以上,制造业企业申贷获得率达90%以上。

各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于3月底前制定2017年制造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具体目标和计划(加盖单位公章),报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备案。

(二)扩大制造业直接融资规模。支持各类制造业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IPO、新三板挂牌、浙江股权交易市场交易等方式,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力争2017年新增制造业股份制企业80家,新三板挂牌20家,境内外上市5家,制造业企业直接融资规模达到150亿元。鼓励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企业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发行优先股、企业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筹集兼并重组资金,有效降低兼并重组企业债务负担和杠杆率。大力发展创业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制造业企业。积极引入保险资金在我市设立成长基金、并购基金等,支持我市制造业发展。

(三)多形式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应围绕科技制造业、“互联网+”制造业、绿色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举办金融支持制造业发展宣传服务活动、上市企业对接座谈会、制造业企业投融资对接会、中小微制造业企业金融产品集中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的政银企对接模式,完善制造业金融服务长效机制。大力推广运用嘉兴市中小企业微信服务平台(JX96871),搭建互联网融资平台,提升银企对接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深化各类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增量扩面,提升制造业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支持金融机构联合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电子商务平台的合作,开发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融资产品,支持制造业企业通过传统营销与网络营销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制造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为缺乏抵押担保手段的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增信服务。

二、充分挖掘有效信贷需求,加大重点领域支持力度   

(五)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围绕省市重大技改、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服务型制造等项目目录,着力优化资源配置,加大对以“机器换人”为主的重点技术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中长期贷款在制造业贷款中的比重,合理确定中长期贷款期限,为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六)重点加大科技制造业金融投入。围绕我市全面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实施单独的授信政策,为科技企业构建高效衔接、完整配套、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发展专利权、商标权、股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业务。加强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等机构的合作,积极稳妥探索投贷联动业务,为科技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力争2017年科技支行实现县域全覆盖,科技支行对科技企业贷款增速保持20%以上。

(七)重点加大绿色制造业金融投入。积极发展绿色信贷,创新节能环保融资方式,探索发行绿色债券,大力支持我市“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等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进一步推广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创新产品,加大对清洁生产企业、绿色企业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的金融支持,力争节能减排贷款同比增长10%以上,排污权抵押贷款余额突破3亿元。

(八)重点加大“互联网+”制造业金融投入。积极支持制造业领域“互联网+”行动,促进传统产业、大企业与市场迅速对接,实现工业制造企业和网络融合,着力改造工业发展传统动能。对于大型制造业企业,开展产融结合试点,支持其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转型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依托互联网技术积极开发新产品和新服务,利用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九)支持制造业企业“走出去”。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制造业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鼓励制造业企业人民币对外投资。开展跨国集团本外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推动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扩面增量。积极落实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鼓励辖内银行有效发挥海外银行优势,利用授信分割和内保外贷业务,搭建制造业企业与境外机构的融资平台。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功能,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

(十)落实差别化制造业信贷政策。各金融机构要制定出台金融支持嘉兴制造业强市建设的信贷指引,全方位服务嘉兴制造业企业。要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对传统行业中的优质企业,特别是有品牌、有订单、有效益但暂时出现流动性紧张的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制造业企业积极稳妥化解产能过剩,对有实力、有前景的制造业企业要在贷款期限、贷款利息、融资等方面继续给予支持,支持企业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三、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减轻企业负担

(十一)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利率定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目标,积极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合理确定存贷款利率水平,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金融机构借用支小再贷款资金发放的制造业小微企业贷款,其利率在实际支付的各期限档次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合理加点确定,并实行利率优惠。积极推广年审制贷款、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分期分段式等还款方式创新。

(十二)完善制造业企业转贷应急机制。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转贷方式创新,拓宽商业银行企业转贷试点覆盖面,进一步创新县域企业转贷应急运行机制和模式。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授权或委托专业机构对转贷基金进行管理和运作。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共同建立小微企业转贷基金,重点支持制造业企业500万以下“过桥”转贷,有效缓解企业转贷难转贷贵问题。

(十三)推广建立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信贷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分担的信贷机制,在有效管控风险的基础上,减少对担保、抵押物的依赖,切实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发挥各级国有担保、再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对制造业贷款的担保力度,提高制造业企业申贷获得率。

(十四)全面开展贷款业务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造业企业反映突出的申请贷款中间环节多、收费高、难度大等问题和一些银行惜贷、压贷、抽贷、断贷等现象,开展专项业务检查。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等收费规定,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以及只收费不服务、强制收费等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全市进行通报。

四、优化金融生态,营造良好融资环境

(十五)构建良好政策环境。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专项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放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规范和完善政府参与各类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机制、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重点支持传统产业重大技术改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项目,以及重点行业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资金池的管理办法,扩大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的规模和覆盖面,力争规模达到2亿元,并实现县域全覆盖。

(十六)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围绕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与市法院签署的《共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合作框架协议》,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预警,联动处置区域金融风险。积极落实《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银行业分类帮扶困难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嘉政办发〔2016〕27号),深化政银企合作机制,探索金融债务重组等“破圈解链”新方式,缓解区域金融风险压力。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制造业不良贷款应核尽核,逐步降低制造业整体不良贷款水平。

(十七)建立金融案件处置绿色通道。统一金融纠纷案件法律适用标准,推行金融案件审判程序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开辟金融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一站式通道”。充分运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加强司法、执法部门与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合作,开展联合清理金融积案专项行动,尽快扭转金融案件处置周期长、受偿率低、执行难的局面,为化解金融风险、盘活信贷存量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加大对金融犯罪案件的追诉、制裁和打击力度,有效维护金融秩序。

(十八)构建银企互信的信用环境。建设企业地方征信平台,实现企业信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和综合运用,提高企业信用水平和信用资源利用效率。加强银政企互动协调,引导金融机构理性对待困难企业信贷业务,不随意压贷、抽贷,引导制造业企业珍惜信用,不恶意欠息、不逃废债务。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区域信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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