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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九批撤销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16:3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等15家单位(区域)列为第十九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各县(市、区)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落实整改督办部门。各督办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督促隐患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各责任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第十九批市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要求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完毕后,各地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鉴于嘉政办发〔2018〕20号挂牌的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县消安委验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将南湖区中环广场等18家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予以撤销、摘牌。


附件:1.第十九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名单

           2.撤销第十八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区域)名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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