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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11:0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


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方案

(市残联  2017年11月)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残联发〔2017〕25号)要求,拟于2018年3月底前召开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为完成大会任务,切实做好市残联换届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努力提高残联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全面总结五年来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就和经验,谋划部署今后五年残疾人工作目标任务,为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奋斗目标,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我市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争当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标尖,筑就坚实的组织基础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在换届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市委对群团组织改革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残联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认真选配好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的主席团委员,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打造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残联干部队伍。坚持依法依章程,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按照民主程序,认真选好代表,充分体现代表性、先进性和广泛性。严格执行换届工作要求,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主要议题

(一)听取和审议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三)召开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第一次主席团会议,选举主席、副主席;聘请名誉主席;分别推举、通过新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通过五个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人选。

(四)选举产生出席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推荐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选。

(五)提出对《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的修改意见。

(六)通过其他重要事项。

四、会议时间

2018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会议代表

(一)代表名额。

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170名,特邀和列席代表若干名。本着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讨论决定重要问题和体现代表性的原则,各县(市、区)代表名额根据残疾人数量分配,市属机关及有关单位代表名额根据工作需要分配。

(二)代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弘扬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3.自强不息,敬业实干,工作成绩优异。

4.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能认真履行职责。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含高中)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含65周岁)。

(三)代表组成。

代表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占65.29%,基层和一线人员占64.12%;有关部门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残疾妇女、农村残疾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残疾人企业家及助残社会组织的代表占一定数量。

(四)代表产生办法。

1.来自于嘉兴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由市残联与其所在单位协商产生。

2.来自于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的代表,按照嘉兴市残联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由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残联代表大会因故不能及时召开的,由该残联主席团会议推举产生。

3.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主席团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参加嘉兴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4.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没有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上届主席团委员,作为特邀或列席代表出席大会。

嘉兴市参加省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嘉兴市残联根据省残联下达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构成比例要求,与各县(市、区)残联协商产生初步人选,经省残联同意后,由嘉兴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主席团委员

(一)委员名额。

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人数为63名,其中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代表37名,占58.73%,基层和一线委员的比例为55.56%。主席团委员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亲友)、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热心残疾人事业的社会人士等组成。

(二)委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干净、担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积极践行和宣传人道主义思想,热爱残疾人事业,密切联系残疾人,切实维护残疾人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在广大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工作成绩优异,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3.具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4.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含65周岁)。

(三)委员产生办法。

市党政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根据工作需要协商确定。

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的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残联根据嘉兴市残联确定的人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推荐产生。

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经市残联党组讨论,报市委组织部、省残联同意后,提交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经大会执行委员会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执行委员会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最后由大会集体会议选举产生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

嘉兴市参加省残联新一届主席团委员人选,由省残联与嘉兴市残联协商产生,并经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通过。

七、主席团会议

嘉兴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召开第六届主席团全体会议,会议由主席团主席召集。会议主要内容:1.作出召开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的决定;2.通过第六届主席团提请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审议的工作报告;3.提出并通过市残联第七次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建议名单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委员选举产生后,召开市残联第七届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聘请名誉主席,分别推举、通过新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通过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人选和嘉兴市参加省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委员人选名单。

八、领导机构人选

(一)主席团设名誉主席、主席、副主席。名誉主席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担任;主席由市政府分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席由市有关部门领导,残联理事长和有威望、有领导才干的残疾人(含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一般为专门协会主席)担任。名誉主席、主席和副主席一般为兼职。

主席团名誉主席由市残联党组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和省残联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由主席团聘请。

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产生程序是:由市残联党组提名,商请人选所在单位同意,征求省残联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作为候选人提交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二)专门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由各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会议通过。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委员原则由市残联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担任。

九、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为主,适当配备兼职和挂职副理事长。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与省残联共同考察,报市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会议推举,报嘉兴市政府批准任命。按照中央组织部组通字〔2002〕38号文件规定,结合嘉兴市残联实际,市残联理事会班子配备理事长1名,专职副理事长3名,兼职副理事长1名,挂职副理事长2名,理事1名。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以及热爱残疾人事业、善于综合协调、甘于无私奉献、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标准选优配强执行理事会成员,使执行理事会成为忠诚干净担当、团结创新求实、结构梯次合理、残健融合奋进的领导集体。

十、会议经费

由市残联负责按《嘉兴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编制并向市财政局报送代表大会经费预算,市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并监督指导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做到节俭办会。

十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市残联理事长任副组长,市残联各位副理事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组、组织宣传组和后勤组三个工作小组。

十二、相关要求

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换届工作全过程,统筹谋划好市残联换届工作。各县(市、区)残联要按照《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残联发〔2017〕25号)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精心选好大会代表和主席团委员,配齐配强县(市、区)残联领导班子,执行理事会在保持原有人员不变的情况下,落实兼职副理事长1名、挂职副理事长2名的班子配备要求。要严明换届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换届工作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组织把关,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主基调,积极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3.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4.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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