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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2-01 16:19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规定,现划定我市辖区内沪杭高铁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并通告如下:

一、 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见下表:

序号

行别

沪杭高铁嘉兴段起止里程

自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桥梁外侧起向外的距离(米)

备注

线路左侧

线路右侧

1

上行线

k54+408-k139+629

10

上行线小计

85221米

1

下行线

k54+408-k139+629

10

下行线小计

85221米

二、在沪杭高铁嘉兴段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后,铁路建设单位或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进行勘界,绘制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根据平面图设立标桩。铁路沿线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在铁路沿线从事生产、生活或者其他活动的,应当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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