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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1 14:3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嘉兴市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浙江省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发展行动方案》精神,主动顺应“互联网+工业”发展趋势,加快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

牢牢把握智能制造主攻方向,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应用核心,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并联推进”的原则,着力于装备产品智能化提升,着力于企业生产过程智能化改造,着力于研发设计、集成创新、协同制造等智能化关键瓶颈突破,夯实制造业自动化、数字化基础,有序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促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二)行动目标。

1.产业目标。到2018年,实现智能制造装备产值260亿元以上,培育智能制造装备企业100家以上。

2.智能化水平目标。

——组织实施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900项;

——规上工业企业“机器换人”覆盖面达90%,制造业使用机器人密度达150台/万人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提高10%以上;

——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73%,重点企业装备数控化率超48%,机器设备联网率超33%;

——认定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试点示范35个,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20%,不良品率降低2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装备及产品智能化升级。

实施“嘉兴智造”千项新产品推进行动,认定一批智能制造重点装备首台(套)产品及优秀工业新产品,推介一批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并加速市场化,展示一批智能装备及产品。

1.加快制造装备智能化升级。

(1)提升一批核心技术和核心部件。明确智能制造装备发展重点,梳理一批核心、共性技术及核心部件目录;依托装备制造业基础优势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提升一批高强度紧固件、高速轴承、精密刀刃具、泵阀液压件、电机等基础部件;开展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显著提高零部件配套能力和成套装备集成水平。同时,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整机企业与相关部件企业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

(2)引育一批智能制造装备项目。依托现有装备产业基地,瞄准关键环节,引进一批智能制造装备研制和产业化重点项目,重点发展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3D打印装备、智能特色专用装备四大整机装备,加强新型传感器、工业软件、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等技术在智能制造装备中的集成应用。

(3)培育一批装备服务型制造企业及系统集成商。鼓励有条件的装备企业为其他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设备、生产线维修,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运维、远程监控等服务,加快从由制造产品为主向提供系统集成、工程承包和远程运维服务转变。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分行业重点培育一批系统集成企业,形成系统集成企业、本体及零部件制造企业、装备制造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扶持发展一批提供方案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维护、检测认证的专业服务机构。

2.加快产品智能化升级。

(1)加强数字化智能化产品研发。重点发展智能移动终端、智能照明、智能化服装及箱包、智能家居。推进智能移动终端向速度更快、性能更强、应用更开放、服务对象更多元的开放式操作平台发展,推动LED产品嵌入智能交互、情景照明、安防等功能,加快研发嵌入监测、交互、电源、信息存储、无线传感等功能的服装和箱包,发展集合网络通信、物联网、自动控制等技术的集成吊顶、小家电等智能家居产品。

(2)提升智能产品创新设计及创意能力。提升制造企业创新设计意识,增强工业设计服务能力,推进现代工业设计技术应用,鼓励企业探索面向个性化定制的设计,优化产品功能,提升产品智能化水平。推动“互联网+设计+制造业”,围绕箱包、服装、家电、集成吊顶、智能手机等行业,鼓励企业采用虚拟设计、众包设计、云设计等模式,实现工业设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联合作。建设一批市级以上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引进培育一批提供工业设计整体解决方案的专业机构或企业。

(二)“并联式”统筹推进制造过程智能化。

1.加强顶层设计,推进企业管理智能化创新。鼓励企业创新管理模式,在设计、生产制造、管理、服务及信息采集、控制等环节推进精细化管理。引导企业在产品加工和流程制造工艺环节,推广应用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设计、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制造执行系统(MES)、生产过程的仿真优化、生产工艺数字化控制、数字化检测等技术。鼓励企业建立信息集成平台,促进企业内、企业间互联互通,支持制造资源优化配置、供需双方快速匹配和网络化协同设计制造。

2.夯实制造基础,实施关键环节“机器换人”。全力推进“机器换人”扩面升级,实施重点专项和特色示范项目,发挥市“机器换人”推广服务中心作用,完善“机器换人”服务机构库、案例库和专家库,组织“百博入企”、“百家服务机构入企”等专项精准服务行动。三年内,组织实施700项“机器换人”重点项目及特色示范项目。

——装备制造业:以机械五金为重点,鼓励企业加快研发设计、数字化生产,采用高精度复合型数控机床、柔性制造单元,对用工量大、工作强度高、内容重复度高的工序全面采用机械手替代,在部分环节推进冲压、注塑、搬运等自动化改造。

——电子信息行业:全面推进单台(套)设备由半自动化向全自动化改造,鼓励企业在关键工序连接节点上采用专用经济型机器人。

——光伏组件及LED:以光伏组件、LED组装生产为重点。鼓励企业积极导入自动检测、焊接、封装、包装、分拣等数控化智能化成套装备。

——纺织服装和皮革行业:鼓励企业购置全自动生产线或数字化染整、印花、制版、绣花、梳理机等设备及质量检测评价、自动剪裁、自动物料输送、立体整烫和立体仓储系统,全面提高纺织服装业关键生产设备自动化和数字化水平。

3.推进数字化普及,加快物联网改造。深入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运用物联网技术,将机器装备、生产物料和产品等部分或全部连接起来,进行数据采集分析,加快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专用网络”的企业物联网,提升传统制造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水平。三年内,力争开展200项物联网改造项目。

——装备制造业:以机械五金为重点,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加强虚拟设计、金属或特种金属材料数字化成形、模拟仿真与数字验证成形等技术应用,实现管理、设计、优化工艺、制造、装配全自动化、数字化。

——电子信息行业: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建设电子信息产品生产物流自动传输线,实现在线检测、跟踪追溯、抽样检查、工况识别和质量控制等生产过程自动化、数字化。

——纺织服装及皮革行业:支持纺织皮革企业提升信息化管理和互联网运用能力,在纱线制作、染色、面料和服装制作等环节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设备间信息集成,加快数字化生产、配送、仓储步伐。

——化纤及化工新材料产业:鼓励企业将物料、生产运行和设备状态信息采集到系统,提升智能仪表、生产执行系统在后加工石化业的应用水平,升级具有在线检测、优化控制、安全控制的成套生产装置,实现生产过程实时化、模型化、可视化。

4.实施智能制造,开展试点示范。

(1)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区域建设。选择一批产业集聚度高、基础条件好的平台,围绕智能制造发展重点,建设产业配套完善、龙头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智能制造示范区,支持创建省级、市级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智能制造“特色小镇”。

(2)推进企业试点示范。选择部分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行业带动作用大的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支持创建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建设。

——装备制造业:鼓励企业提升智能化管理、参数控制与缺欠报警等功能,强化智能调度、动态调度与计划、控制等智能互联功能,实现管理、设计、制造、装配、实时在线检测等一体化及互联互动。

——电子信息行业:支持企业参与全球协同制造,打通产品研发设计、材料选购、加工生产、检测、物流等环节信息数字化传递流程,形成生产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建设数字化生产制造工厂。

——纺织服装及皮革行业:鼓励企业应用智能仪器仪表提升纺织过程在线检测和控制水平,形成生产链的信息集成,实现最优化排产、生产。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结合个性化定制需求,通过传感、网络、自动控制等互联网技术,提升生产模块化、柔性化水平,适应多品种、小批量生产要求。

——化纤及化工新材料产业:鼓励企业建立统一的核心数据库和基于企业工厂模型及生产管理的数据集成平台,支撑各业务模块服务于企业生产管理,实现实时、敏捷、柔性生产,提升企业生产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完善智能制造支撑体系。

1.加快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分类推进、总体提升”的原则,加强标准创新与制修订,推进标准化试点和应用,建立细分领域产业智能化改造共性标准协同推进机制,进一步发挥标准在提质增效、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作用。

2.提升智能制造企业产品质量。深入开展“三名”工程培育试点,推广应用精细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办法和控制技术,推进企业质量品牌培育和创建,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引导智能制造行业集聚发展,做强区域品牌。完善质量认证、检测保障体系,建设一批面向智能制造的计量、检测、评价、认证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协调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落实责任分工,围绕目标任务,探索建立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财政政策扶持。主动对接国家和省智能制造战略、规划,争取智能制造专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政策支持。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要重点支持 “2.0补课、3.0普及、4.0示范”,以及智能制造装备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突破、智能装备与系统开发、系统集成商培育、公共平台建设等项目。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智能制造投融资体系,组织开展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对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给予信贷支持。鼓励生产型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购买设备,实施智能化改造。鼓励智能制造装备企业采用厂商租赁形式推广市场应用。

(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大力引进国内外学科带头人、海内外研发或管理人才开展项目开发、技术合作。建立智能制造行业人才库,完善重要人才数据,形成完整的人才储备库。发挥嘉兴学院、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大专院校作用,研究开设特色专业课程,加强本地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通过定向培养、定向招生、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重点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管理人才。

(五)强化产业招商引智。围绕智能制造重点领域,开展定向招商引智、产业链招商引智,做好项目跟踪、协调和落实,加快项目落地。完善营商环境,对属于产业缺链型重大项目,在符合国家有关土地使用标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入园条件,并视情采用“一企一策”的方式予以支持。

(六)加强新型要素保障。加强新一代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基于利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建设一批产业数据中心等公共服务云平台。


附表:各地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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