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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调整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职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7:3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南湖区、秀洲区、平湖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调整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职责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关于调整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

和公共卫生监督职责的意见

为进一步理顺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体制,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公共卫生综合监督责任,确保市、区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药品流通行业管理职能的批复》(浙政办函〔2011〕60号)、《嘉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嘉委〔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分级管理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总体要求,明确和强化市、区两级政府承担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和公共卫生监管责任,理顺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权责关系,建立健全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规范有序、执行顺畅、便民高效、监督有力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体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监管。坚持以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营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为中心,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严格执法,规范监管行为。

(二)坚持统一效能,权责一致。树立“监管重心下移,预防关口前移”的理念,突出不同层级监管重点,完善监管职责分工,建立职责明确、权责一致、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水平。

(三)坚持实事求是,平稳衔接。按照有利于属地管理、有利于执法监督、有利于协调运转的基本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合理配置监管力量,保持队伍和人员总体稳定,做到工作有序衔接,监管落实到位。

三、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药品流通管理职责

市经信委负责药品生产和储备管理。市商务局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准入和质量监管。其他涉及药品流通管理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不变。

(二)调整完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药包材)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和连锁企业总部的监管;负责药品零售企业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负责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负责市属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管;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管;负责中心城区范围内(具体范围见附则)市直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管;负责市级以上大型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接待的餐饮服务保障。

2.南湖区、秀洲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的监管;负责除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以外医疗器械企业的监管;负责除市属医疗机构以外各类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的监管;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管;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管范围以外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管。

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予以协同配合和相应保障。

4.嘉兴港区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由平湖市政府负责,嘉兴港区管委会予以协同配合和相应保障。

(三)调整完善市、区公共卫生监督职责

1.市卫生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对所监管的单位和中心城区市级及以上部门直管单位公共卫生监督执法;负责市级以上大型活动、大型会议、重要接待的医疗服务保障;对各区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与稽查;组织查处重大、跨区域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南湖区、秀洲区政府分别按职责权限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3.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区域内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予以协同配合和相应保障。

4.嘉兴港区区域内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由平湖市政府负责,嘉兴港区管委会予以协同配合和相应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和具体监管责任。南湖区、秀洲区、平湖市政府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落实监管职责分工,确保市、区的食品药品监管和公共卫生监督职责调整完善全面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保障。要按照精简高效、权责统一的要求,统筹调配市、区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监管力量,落实各项监管职能。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和公共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应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健全工作机制。南湖区、秀洲区、平湖市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职责分工,做好工作衔接,防止管理脱节。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协同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做到资源和信息共享,切实履行职责。对执法监督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有效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监管“真空”。

五、附则

(一)本意见中涉及的中心城区范围,是指《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嘉兴市市区地名总体规划》(2005-2020年)等明确的区域范围,即北至北郊河,东南至南郊河(含城市客运枢纽),东至东外环河(含湘家荡旅游度假区),西至乍嘉苏高速公路(含中山西路西止点,包括该路北至新塍塘和高照港、南至京杭大运河)以内的区域。

(二)本意见中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是指植入人体;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必须严格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眼人工晶体、静脉输液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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