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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抽检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5:3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力度,推进食品检测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更好地保障我市食品安全,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浙江省2012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清理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坚持“五统一”原则

(一)统一抽检品种。重点抽检畜禽产品、蔬菜、水产品、豆制品、饮用水、糕点、食用油、含乳制品、乳粉、保健食品、地方产品等12类产品,共1414批次(具体见附件)。

(二)统一抽检时间。整个检测计划按年度实施,确保在12月上旬前完成今年抽检计划。

(三)统一检测项目。按照附件中列出的检测项目开展抽检,必要时可适当增加检测项目。

(四)统一检测机构和检测标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经认证的检测标准、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书。

(五)统一汇总结果和发布信息。各部门要在检测完成后及时将检测数据报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汇总分析后发布。

二、要确保抽检工作规范有效

综合评价抽检涵盖“从田头到餐桌”的各个环节,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的抽样品种和数量,既要做到涵盖所有环节,又要避免重复抽查。采样过程中,要合理安排抽样地点及数量,各县(市、区)每个品种抽检样品基本一致,并兼顾大、中、小型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确保抽检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地食品安全现状,为年终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提供准确、有效的依据。

三、要加强抽检经费保障

综合评价抽检工作分别由市农业经济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承担,检测和抽样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专项核拨,并由市财政局和市食安办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绩效考核。


附件:2012年度嘉兴市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抽检计划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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