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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1:3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2012年度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012年度嘉兴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六大专项工作为主线,加强管理,深化服务,和谐融合,助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深化居住证制度改革

(一)完善用证制度。完善居住证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居住证作为新居民享受政策待遇法定凭证的功能。根据宏观政策导向,促进基本公共服务政策与居住证制度有机衔接,全面推进居住证申领与政策待遇享受挂钩,确保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推进公共服务。对现有新居民服务管理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和细化,充分发挥居住证政策的导向作用,从政策层面上适度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重视新居民普遍关注的子女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改善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三)探索积分制管理办法。积极稳妥试行新居民积分制管理模式,构建梯度累进的公共服务享受机制,科学合理分配公共资源。重点指导海宁等地开展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切实推动该项办法的实践与运用。

二、加强新居民动态管理

(一)强化信息管理。积极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基础信息日常登记管理工作。在全市组织开展以“三查三清”为主要内容的新居民登记管理基础信息百日排查活动,查登记注销、清底数,查证件办理、清发放,查出租房屋、清责任。总结推广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居住房屋出租“星级化管理”工作的做法,进一步提高新居民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促进信息共享。加强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一方采集,多方使用”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相关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基本实现新居民登记办证、计划生育、公共卫生、子女就学、社会救助、劳动就业、房屋租赁备案等信息资源多部门共享。

(三)重视信息研判。充分利用新居民综合信息系统,对新居民的数量、流向、结构、布局和生存状态等进行动态监测。总结推广海盐县新居民建立信息研判工作机制,运用客观信息进行科学研判,积极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

(四)落实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新模式,科学合理划分网格,对集聚的新居民可建立专属网格,对分散居住的新居民纳入当地常住人口网格,实行定人、定位、定责的“三定”网格责任制,切实抓好嘉委办〔2012〕14号文件各项要求的落实。

三、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深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新居民事务所、站规范化建设,以及镇(街道)新居民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建设。把基层所站建成集办证、教育、管理、服务、维权多位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工作平台。

(二)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总结推广嘉善县新居民协管员工作手册的做法,进一步发挥协管员队伍的作用。按照嘉委办〔2008〕3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畅通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协管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待遇等各项制度。

(三)开展大走访活动。在全市新居民事务系统开展“服务村社企、服务新居民、推动新发展”为主题的大走访活动,进千个村社、入千家企业、联万名新居民,积极为基层和广大新居民排忧解难。

四、探索教育管理新形式

(一)推动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居民党、团员的信息采集工作,不断完善新居民党、团组织及基层组织的体系建设,按照嘉市组〔2010〕17号文件精神,总结南湖区、平湖市加强新居民基层党建的工作经验,切实抓好新居民党、团组织建设和教育管理。

(二)推动自我服务管理。根据民政部《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精神,按照社会化管理要求,将游离于管理之外的新居民纳入到社区(村)工会、妇联等基层组织和其他各种组织之中,实现新居民在流入地的再组织化。加强新居民和谐促进会、调解组织、计生协会、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新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三)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研究探索与新居民流出地建立常态化的协作平台和机制,通过“两头抓、双向管”,推动流出地、流入地“两地”合作,共同做好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

五、提升新居民综合素质

(一)推动新居民人才培养和人才库建设。鼓励和引导新居民参加技能培训和成人再教育,促进新居民结构的改善和优化。总结秀洲区建立新居民人才库的做法,加强新居民人才的摸底调研,推动新居民人才库建设,为广大新居民展示才华、实现价值创造更多的机会,提供更多的方便。

(二)提高新居民文明素质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新居民文明礼仪的教育和培养,联合相关部门实施新居民家庭素质提升工程,弘扬文明风尚,不断提高新居民的文明素养。通过建立新居民法制教育点、组建新居民普法讲师团、设立新居民法制教育宣传员等途径,积极开展新居民“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新居民文化建设。贯彻落实文化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加强新居民文化阵地建设,广泛运用读书、科普、体育、书画、表演、健康娱乐、心理疏导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短信等现代媒介,丰富广大新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筹建新居民文化艺术团体。下半年,在海宁市举办第六届新居民文艺汇演,继续办好“我的嘉兴故事”征文比赛。

(四)重视新生代新居民教育。高度重视新生代新居民的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和引导学法律、学知识、学文化、学技能,将新生代新居民纳入整个青少年社会教育体系。

六、促进新老居民和谐融合

(一)深化新居民参政议事工作。完善新居民参政议事制度,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教育培训等,定期召开议事会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健全新居民议事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制度,切实为新居民办实事做好事。

(二)广泛开展“双向”服务活动。继续大力推广桐乡市新居民需求服务站的做法,进一步延伸为新居民服务的触角。深化中国人寿嘉兴公司开展的“关爱新居民、服务新居民”活动,加大新居民意外伤害保险的推广力度。联合市慈善总会研究制定困难新居民医疗和应急救助试行办法。在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广泛开展服务新居民活动的同时,组织发动广大新居民响应市第七次党代会号召,积极投入“三城”建设、开展服务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在推进“双向”服务中,促进新老居民的更好了解和互动,营造和谐融合的浓厚氛围。

(三)大力弘扬先进。开展优秀和“十佳”新居民评选活动。以新居民工作机构建立五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树立榜样,以新带新,不断增强新居民的尊严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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