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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13 11:34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总要求,充分发挥金融对经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现就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支持嘉兴实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新思想观念,把握服务实体经济本质要求

(一)提高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做强实体经济是党中央、国务院总结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经验、推动科学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决策,更是当前和今后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各金融机构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根本,始终坚持金融与实体经济共生、共长、共荣的理念,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促进更多金融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助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二)全面落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各项举措。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强化金融保障和创新,努力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将组织开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进年”活动,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和考评,全面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

(三)保持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各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货币信贷政策,充分发挥间接融资主渠道作用,妥善处理表内与表外、直接与间接的关系,持续加大有效信贷投放,力争达到“三超过”。即:各项贷款新增额超过500亿元,确保实体企业贷款增速超过全部贷款增速、占全部贷款比重超过去年水平。各非法人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上争取新增信贷规模,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合理调整贷款投向。要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充分利用浙江省“区域集优”计划,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力争债务融资规模再创新高。

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加快转型升级

(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的信贷资金保障,夯实实体经济发展基础,切实保障“两新工程”、“退低进高”、“四大建设”等的资金供应。积极运用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以推进“百千亿”产业集聚为重点,大力支持重点投资项目、技术改造“双千”工程等项目建设,保障在建、续建项目后续资金供应。

(五)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我市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倍增计划,积极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密切关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物联网等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项目建设进程,及时予以信贷支持。要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的协调和引导机制,建立起良好的金融合作关系,着力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制约难题。

(六)优先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根据我市服务业发展倍增计划,紧紧围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科技服务、企业创意和服务外包、金融服务”五大重点行业,制定具体措施,构筑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积极开拓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无形资产融资等业务,大力支持服务业集聚区、龙头企业建设,提升生产性服务业的金融服务水平。

(七)加大科技型实体企业支持力度。围绕我市科技“四城联建”,完善科技孵化网络体系等重点工作,加强针对科技型实体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强化科技支行等信贷专营机构作用,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股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加强与科技管理部门、科技园区的合作,创新科技贷款体制机制,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做好“两创”领军人才项目和重点创新团队的金融服务工作。

(八)积极推进“绿色信贷”工程。各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绿色信贷理念,在节能环保、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对贷款项目进行分类,制定和完善淘汰落后产能信贷管理相关制度,从严控制“两高一剩”企业信贷投放。加大对我市节能重点项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等信贷投放力度,促进低碳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和发展排污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创新产品。

三、践行社会责任,全面夯实实体经济运行基础

(九)不断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把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作为战略重点,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不断提升小微企业信贷比重。修订完善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权重。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行差异化监管,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补助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

(十)继续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以推进“两新”工程建设为重点,不断推动金融业务向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延伸。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继续支持全市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工程。人民银行将对支农比例高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行优惠准备金政策,对涉农、县域企业的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

四、坚持统筹推进,支持实体经济扩大对外开放

(十一)全力推进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扎实做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定期开展政策培训,提高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管理水平,促进实体经济贸易投资便利化。对鼓励类进口技术和产品适当放宽进口预付货款、延期付款比例,简化超额度进口贸易信贷审批手续,支持企业引进国外成套先进设备和高新技术,促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大外汇避险产品推广,大力发展离岸业务。发挥短期外债管理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外汇指定银行拓宽境外融资渠道,支持外向型实体企业发展。

(十二)大力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和服务,在前期费用及投资款汇兑等方面给予充分便利。逐步放宽境内企业对境外子公司直接放款额度限制,引导“走出去”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直接向境外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跨国并购等业务。推进对外担保和出口收入存放境外业务,便利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境外融资成本。

(十三)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量扩面。高度重视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工作,稳步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作用,满足实体经济贸易投资便利化需求。大力推进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人民币直接投资、贸易融资等业务。加大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有关政策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不断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在外向型实体经济中的收益面和影响力。

五、提高服务效率,打造服务实体经济特色品牌

(十四)打造金融特色服务品牌。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履行自身职责,依托“红船金融服务团”,深入探索为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进一步增强创新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完善投诉处理与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十五)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利率定价减轻企业财务负担有关问题的通知》(嘉兴银发〔2011〕147号),充分考虑实体经济可承受能力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理降低贷款利率,减少不合理收费,减免可减免的费用,努力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时,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努力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十六)深化实施“便民支付工程”。支持金融机构新设网点加入支付系统,提高支付系统覆盖面。大力推广非现金工具,继续开展刷卡无障碍示范县、镇、街区和网银村创建,推动银行卡在商品交易市场应用。深化无固定金融网点农村地区“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和银行离柜业务。推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探索开展支票授信业务试点,推进银行本票流通,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十七)扩大国库服务民生覆盖面。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推广工作,努力实现国库与财政、海关的横向联网。实行出口退税绿色通道,加快出口退税办理速度,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进一步在涉农、民生、社保和拉动消费等财政补贴支出领域开展国库直接支付工作,提高资金到账速度和使用效率。

六、深化金融创新,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十八)注重货币信贷政策与实体经济运行的高效对接。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开展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综合运用各项货币信贷政策工具,全面落实“总量适度、审慎灵活、定向支持”的要求,确保信贷总量满足我市实体经济的发展需求。加强银企合作,推进政银企对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对接成果的跟踪落实。发挥好再贴现、再贷款等工具的杠杆作用。

(十九)注重金融服务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各金融机构在设计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时,要着眼于服务实体经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增设产品研发中心,加强金融产品、机制和服务模式的创新。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开发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租赁等登记公示系统,灵活多样地创新信用模式和扩大贷款抵押担保范围。

(二十)注重银行、保险等的联手合作和多元创新。加强银行、保险以及担保等的联手合作,运用联合增信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努力为实体经济提供多元保障。积极鼓励引进保险资金进入我市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发符合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中小企业、三农发展需要的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

七、防范金融风险,营造服务实体经济良好氛围

(二十一)完善宏观审慎金融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预警指标和监测体系,完善政府部门与金融部门之间的协调处置机制,有效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各金融机构要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各项工作生命线,及时报送重大事项与重要信息,协同处置金融风险。加大金融违法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力度,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发挥银行、保险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同业自律和行业监督。

(二十二)强化金融在信用嘉兴建设中的作用。不断完善征信基础服务,着力扩大征信系统的应用范围和覆盖面。推动征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常态化和规范化。不断深化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融资环境。加大征信宣传力度,为金融服务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

八、抓住有利时机,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做强金融产业

(二十三)不断健全金融组织体系。各级各部门应积极支持银行、保险、证券、担保等各类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进一步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各金融机构要抓住发展实体经济的有利时机,加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实现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统一,在繁荣发展实体经济过程中做大做强金融产业。

(二十四)积极发挥金融示范区效应。各级各部门应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带动效应,紧紧围绕《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嘉兴市金融“十二五”发展规划》,发挥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的优势,把引进金融资源作为做强金融产业、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积极吸引有实力的金融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加快金融组织、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步伐,支持嘉兴建设成为与沪杭同城、辐射长三角区域的金融服务集聚区和金融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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