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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12-13 11:57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32号)和嘉兴市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嘉兴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2011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对考核优胜单位平湖市政府、嘉善县政府、海宁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对在2011年度“百万”造地保障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桐乡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和“百万”造地垦造耕地任务全面完成。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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