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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2 14:56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兴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嘉兴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为助推互联网经济强市和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互联网经济强市和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目标,以发展普惠金融为导向,以“智慧支付工程”建设为载体,推动“智慧支付”融入新型智慧城市,打造全省互联网支付创新应用的先行区和示范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服务民生。立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统筹考虑城乡发展差异,提高民生领域支付服务质量,促进支付便捷化和居民生活便捷化,增强城乡居民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获得感。

2.服务经济。按照“应用引领创新,创新驱动发展”理念,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创新电子支付业务,鼓励利用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将金融支付融入经济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提升金融支付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3.服务政务。立足政府管理与服务需求,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银行及支付机构支付环境建设的主要作用,提高公共支付服务能力,丰富公共支付方式,推动公共服务便民化、高效化。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深入推进支付服务方式改革,改善支付业务受理环境,推动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场景化应用,解决企业资金支付效率和公众支付便捷度等问题。今后三年,力争全市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有效用户数占比年均增长5%,电子支付业务替代率年均增长5%,“智慧支付”业务渗透率年均增长5%,小面额货币投放额年均减少5%。到2018年底,全市手机银行有效用户数占比达到50%、网上银行有效用户数占比达到60%,电子支付业务替代率达到90%,支付服务的电子化、智慧化、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智慧支付”成为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的重要手段。

2.具体目标。

一是支持并推动手机支付业务特别是近场支付业务发展,移动金融受理环境进一步改善。在完成辖区内所有POS机具非接改造的基础上,加快手机支付非接受理环境建设,在市区和县域创建并完善非接商圈,打造一批示范连锁商户。通过存量改造和增量布放,到2018年底实现所有ATM、主要收单机构布放的POS机具均支持移动金融非接触交易,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中各类小额快捷支付。

二是拓展并开发包括校园、农贸市场、旅游、医院、交通、便民早餐等场景的便民支付,打造安全便利的小额支付环境。2016年,重点推广前期电子支付在农贸市场、医院的应用。到2018年底,全市三星级以上农贸市场实现“智慧菜场”全覆盖,公交、泊车、便民早餐等民生领域重点渗透、扩面增量。

三是基于新型电子支付应用,推进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各类缴费服务的移动化、便利化。探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应用场景,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的电子支付结算平台,在教育、罚款缴纳、公用事业缴费、行政服务收费等主要公共服务领域创新移动支付服务,让政府公共金融服务更加便利、安全。

四是构建城乡一体、层次多样的支付结算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支付环境建设,不断拓展银行卡助农服务点功能。到2018年底,50%的助农金融服务点叠加村级电子商务功能。针对不同的特色小镇分类推进非现金支付业务,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电子支付应用。开展“电子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镇、村”创建活动,争取在全省完成首个“电子支付应用示范县”创建。到2018年底,辖区内创建的“电子支付应用示范镇”或“电子支付应用示范村”数量在全省名列前茅,指导并推动电子支付业务创新,根据农村客户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让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成本更低、可得性更强。

二、重点工作

(一)“智慧支付”支持“电子商务”发展。

1.全力发展产业电商。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开展面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商等领域的电子支付业务创新,为全市生产企业在网络零售、在线批发、跨境电商、网上大宗交易等方面运用电子商务提供更加便利的支付服务。

2.加快发展农村电商。将“电子支付应用示范县(市、区)、镇、村”创建活动与实施“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紧密结合,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提供跨境支付线上解决方案,重点向纳入名录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农村电商产业园、县级跨境产业园、创业园和众创空间等区域内的企业和个人推广电子支付业务。

3.深化电子商务服务站与银行卡助农服务点合作共建。加强银行卡助农服务点、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重点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农村金融服务E站,持续推进小额取款、现金汇款、代理缴费等基础支付业务应用,增强、扩大服务功能,丰富在线支付手段,增加开放度,探索服务点加入智能投递服务网络,提升服务水平,使更多农村居民享受到便利的基础金融服务。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供销社、市旅委、市农业经济局、市邮政管理局、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二)“智慧支付”支持“民生应用”发展。

1.搭建各类民生缴费服务平台。搭建政府公务服务平台,研究和推进“智慧支付”工具在学费缴纳、考试缴费、票务代购、公积金支取、话费充值及水电、燃气费缴纳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最大程度发挥“智慧支付”在便民、利民方面的优势。

2.创建“智慧支付+菜篮子”工程。通过为菜市场每个摊位配备基于无线网络的溯源电子秤与闪付POS系统,实现称量自动记录及消费者自助闪付扣费,同时支持食品溯源体系应用。

3.推进便民餐饮领域“智慧支付”应用。将移动支付方式推广到便民餐饮行业,从五芳斋早餐车入手,安装闪付受理终端,支持市民多元化支付需求。探索预约购餐支付模式,实现立等可取的购餐体验。通过三年努力,争取在全市主要快餐点完成该支付模式的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三)“智慧支付”支持“便捷交通”发展。

1.实现公交多元化支付。为满足异地游客出行需求,利用我市公交系统卡片改造升级的契机,在市区公交线路上推广使用金融IC卡支付、手机NFC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实现公共交通领域交通费用快速支付方式多样化,并预留与其他城市的互联互通接口。

2.推进其他交通领域快捷支付。逐步在出租车、公共自行车和公共停车场等推广使用金融IC卡等快捷支付方式,提供多种移动端泊车、出租车服务解决方案,实现指间完成费用缴纳,提高客户出行体验度。完善公共自行车租借系统,延伸传统刷卡模式,探索公共自行车低碳出行等支付方式。

3.实现公交卡线上充值。建设公交卡充值系统,解决公交卡网上充值无法将充值信息读到卡中的难题,增强交通网站“智慧出行”和禾行通APP的应用体验,提升公交系统的智能化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地税局)、市综合执法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嘉通集团、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四)“智慧支付”支持“健康医疗”发展。

1.大力推广“银医通”项目。在市区各主要医院布放各类智慧终端,实现自助预约挂号、取号、就诊、付费等流程,支持各类移动支付作为现有门诊结算、住院缴费的补充,逐步实现智慧卫生领域的便捷高效支付。

2.实现无缝“诊间结算”。拓宽诊间结算支付渠道,实现就诊卡通过各类移动支付渠道与授权扣费账户自助绑定,实现患者在医生诊室就诊后,由医生直接对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结算,省去“等待付费”环节,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同时,支持互联网医院的发展,为其提供全方位的电子支付服务。

3.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推广智能化一卡通项目试点经验,以银行联名借记卡为载体实现财务结算、金融服务、消费管理、代扣代缴、健康体系管理、门禁管理等五大模块的整合,实现在园区内基于支付为基础的智慧金融服务体验。以此为模式,辐射至全市具备条件的养老和福利机构。

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人力社保局、市社保事务局、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五)“智慧支付”支持“旅游服务”发展。

1.创建“智慧支付”示范区。在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会址—乌镇创建“智慧支付”示范区,引领支付服务发展。在景区实现BMP收银终端全覆盖、所有自助机具均能受理五大国际卡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景区内外支付服务终端设备的升级和更新,支持各类新型支付设备在乌镇景区先行先试,提升“智慧支付”覆盖范围。

2.创建移动支付景区。借鉴乌镇“智慧支付”景区经验,推动辖区内其他景区提高“智慧支付”水平,实现支付方式与旅游景区交通、民宿、门票、餐饮的有机结合,打造便利的支付环境,带动旅游业发展。

3.推广景区结算电商平台。在国家级重点景区推广电商结算平台,实现资金汇划全渠道、业务处理全自动、统计数据全息化的“三全式”智能结算方式,为景区大力拓展线上业务、客户享受线下服务夯实基础。

牵头单位:市旅委;

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农业经济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六)“智慧支付”支持“政务服务”发展。

1.实现行政收费智能化。在各类行政收费、出入境办理、缴纳处罚款柜台布放自助缴费机具或POS终端等智慧终端,实现行政服务收费、罚款缴纳自动归集,逐步实现智慧政务领域的便捷高效支付。同时,推动后台大数据库为“城市服务”作统计支撑。

2.支持行政服务云支付平台建设。依托“嘉兴市政务云平台”,梳理可上网的政务服务,推进嘉兴本地面向社会公众办理政务服务及相关非税收入缴纳的平台建设,实现“智慧支付”方式对政务服务收费的结算支撑,提高民生服务水平。

3.实施“银校通”工程。建设开放式“银校通”教育缴费平台,为学生家长通过多渠道新型支付方式缴纳学费带来便利,提高学校管理学生事务的效率。推动移动支付在嘉兴各校园的应用,逐步实现校园支付事务一卡通。

4.建立“智慧借阅”机制。在公立图书馆布设智慧终端,实现市民凭金融IC卡办理借阅押金缴纳、借书还书登记等功能,图书馆则可通过智慧终端后台实现图书借阅信息管理、借阅人超期借阅提示等功能。同时,对剧院、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所在APP上支持线上预约与支付。

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地税局)、市文化局、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七)“智慧支付”支持“特色小镇”发展。

1.提供特色小镇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小镇需求为导向,通过提升特色小镇区域内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产品覆盖率和各类经营户POS设备覆盖率,优化支付服务环境,创建电子支付示范小镇,提升特色小镇“智慧支付”服务水平。

2.分类推进特色小镇非现金支付业务应用。对历史经典、旅游、时尚等特色小镇,通过创建“示范街、示范镇”等方式优化特色小镇用卡环境。对信息经济、电子商务等特色小镇,通过开展“电子支付应用示范区”创建、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建设等途径,为特色小镇内的企业和商户从事境内和跨境电商提供便利的支付服务。对高端设备制造、环保等特色小镇,推动票据、网上银行等非现金支付业务应用,满足其大额资金结算需求。

3.实施特色小镇支付结算便利措施。通过开辟绿色通道、设置专门窗口、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方便特色小镇内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特色小镇内的企业和个人减免办卡、开通网银、账户管理、跨行转账、网络支付等费用,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业务办理资金结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旅委、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八)“智慧支付”支持“现代农村”发展。

1.丰富支付服务主体。支持和鼓励银行及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服务市场建设,推动各类支付服务主体之间开展业务合作。积极引导助农金融服务点办理POS收单、便民缴费、转账等服务业务,进一步提高助农金融服务点的硬件设施配备标准,不断满足农村居民对资金汇兑、结算、信用卡、理财等多样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持续推进综合惠农支付服务体系建设。

2.推广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引导农村粮食、蔬菜、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使用银行卡、电子转账等多种非现金支付工具,支持国家粮食、农副产品收购机构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收购农副产品。支持移动支付终端参与农产品收购,选择一批信用较好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先行开展试点。

3.夯实农村金融支付环境基础。积极开展“电子支付类示范区”创建,在专业市场、街区、城郊结合部、中心镇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推广电子支付业务,实现居家支付。重点向农村电商产业发展平台、开展网上直销的农村生产经营主体、农村电子商务创业青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推广电子支付业务应用。

牵头单位:市农业经济局;

责任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旅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九)“智慧支付”支持“产业经济”发展。

1.搭建区域经济产销平台。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参建或自建具有地区产业特色的产销平台,支持并参与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开发建设,为平台交易提供网上资金结算服务。

2.推行企业电子供应链管理。引导银行及支付机构将自行研发的智能结算系统与企业ERP系统对接,实现企业线上订单管理、支付结算、在线融资、投资理财的有机结合,为辖内龙头企业量身打造供应链解决方案,协助企业实现数据流、物流、资金流的平台化管理。

3.推进金融支付互联网平台建设。以建设金融支付平台为核心,以公共缴费子系统为抓手,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企业授信标准化模型,开展线上融资业务,探索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尝试。逐步推出线上到线下(O2O)、厂商到消费者(F2C)电商平台等子系统,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形成用户日常消费、支付的场景闭环。

牵头单位: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农业经济局、市供销社、市旅委、市邮政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各银行及支付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市智慧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市级相关部门和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日常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推进本区域“智慧支付工程”建设工作。

(二)强化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和重大事项协商制度,不定期召开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收集、通报当地“智慧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智慧支付”项目在多领域应用推广的重大事项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探索“智慧支付”项目和新型电子支付终端机具的投资补偿机制,争取政策支持。

(三)严格考核评价。将各银行及支付机构实施“智慧支付工程”情况纳入人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管理与服务评价的内容。完善“智慧支付工程”实施成效考评制度,对推广宣传到位、业务量大、实际效果明显的项目承办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工作推动不力的承办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项目督导。对连续两年“智慧支付”业务量较大、内容丰富的地区及承办单位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四)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对支付创新平台和新型电子支付产品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非金融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公告〔2015〕43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等规定,严格落实个人账户实名制,加强个人账户身份核实和付款验证。强化各类新型支付平台的安全管理和应急机制,探索建立支付创新产品的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开发建设银行卡风险预警系统,实现银行间不良卡户信息共享,防范支付敏感信息和资金的安全风险,强化支付安全性和个人信息保护,有效遏制和打击恶意透支、非法套现、非法买卖银行卡信息、电信网络新型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的“智慧支付”生态环境。

(五)开展培训宣传。充分发挥银行及支付机构在新型支付工具运用上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带动”方式,逐步带动周围群体参与体验“智慧支付”工具。要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各类媒体上广泛宣传“智慧支付”的优势,大力普及相关知识。各银行及支付机构要通过业务网点、新型媒体、支付体验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培训活动,使“智慧支付”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智慧支付”推广成效和影响力。


附件:嘉兴市“智慧支付工程”建设重点项目及进度表(2016~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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