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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189/2022-426790 发布机构: 市政务数据办
发文日期: 2022-05-09 组配分类: 互学互比
有效性:

海盐县坚持“法促营商”理念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实现三个全市最优
发布日期:2022-05-09 10:13 信息来源:市政务数据办 浏览次数:

小额诉讼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的一种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审理程序。海盐县坚持“法促营商”理念,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推动普惠司法、降低诉讼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有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截至目前,已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591件、占同期民商事结案总数的10%,平均审理天数仅22.5天,审结数、适用率、审理用时均位列嘉兴最优。

一是提高“接受度”,前端环节重引导。在立案阶段发送《小额诉讼告知书》确保当事人了解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等相关事项,同时专人负责释法析理,提高程序适用“接受度”,已发送《告知书》1500余份,调撤率约为70%。引导保险机构、物业公司等高频诉讼王体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目前,保险人代位求偿、物业服务合同2类纠纷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占比分别达46%和42%。审理阶段承办法官对于符合法定类型且诉讼标的符合标准的案件,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双方合意主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17件。

二是坚持“三优先”,办案阶段谋实效。对小额诉讼程序案件采取立案、送达、开庭“三优先”原则,采用“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团队模式,专门负责文书送达、案情排摸等工作,保证送达“送的到、送的快”,案情排摸“摸得准”。规范文书样式制作,推行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简式文书使用率90%以上。实行简易式审判方式,法官助理在庭前整理双方争议点,缩短庭审时间,原则上做到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达100%。

三是推行“标准化”,强化考核促规范。建立院季度通报制度,通报分析小额诉讼适用率、当庭宣判率、自动履行率等各项指标。严格管理程序转化,明确需经“承办人上报-庭长审核一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案件程序,目前小额诉讼程序转换率24.53%。加强案件评查,抽取一定比例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程序+实质”双轮检查,及时举行听证或询问当事人意见,严格把牢案件质量关,再审案件仅2件,仅占0.3%。



信息来源: 市政务数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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