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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2023-12-20 17:15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浏览次数:

一、申请认定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需要哪些条件?

答:首先,申报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必须符合《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2〕21号)第二章第七条所述的六个申报条件,其中第1个条件“已取得县(市、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资格,未开展组织认定的地区除外”,企业应在申报市级技术中心前先与所属县(市、区)经信部门确认所在区域是否组织开展县(市、区)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的认定工作,属地明确未开展相关工作的,企业可以直接申报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

其次,申报企业应注意嘉经信技装〔2022〕21号文件第二章第十条,若企业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行政处罚、工业绩效综合评价”D”类、材料弄虚作假等负面问题的,即使满足上述申报条件,也是不能被认定为企业技术中心的。

二、不是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吗?

答: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分为制造业、建筑行业和高技术服务业三个领域。

制造业企业可以申报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详见《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2〕21号)文件;

建筑企业、房地产、勘察、设计等企业可以申报嘉兴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详见《嘉兴市建设行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20〕33 号文件;

文化创意产业、信息和软件服务业、研发设计服务类等三产服务类企业可以申报嘉兴市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详见《嘉兴市高技术服务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嘉经信技装〔2018〕60号)文件。

三、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以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吗?

答:按照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技术中心申报单位应为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主体。因此,母公司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技术中心,也可以联合子公司、分公司共同申报企业技术中心;注册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的子公司可以独立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公司不满足独立法人资格的要求,不可以单独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但是可以和母公司共同申报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主体必须是母公司。

四、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是否有重点扶持对象?

答:根据嘉经信技装〔2022〕21号文件精神,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关键基础件等产业领域的企业培育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对创新能力强、机制健全、示范作用强业绩显著、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此外对已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放宽主营收入(由5000万降至3000万)和研发人员总数(由20人降至15人)的要求。

五、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答: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至嘉兴市经信局,市经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设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联合评审和现场答辩,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认定名单,将拟认定名单在市经信局网站公示7天,同时征求发改、生态、应急、税务等部门意见,并落实市级工业绩效考核结果,无相关异议的,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六、申报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采取网络填报方式,除填报申报系统对应的信息页面外,还需提供:县(市、区) 级技术(研发)中心认定文件(未开展的地区建议上传一页情况说明,企业自主说明即可)、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年度会计报表、上一年企业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或对应的统计法定报表,以上为必传内容,如上传的是107-1 表和107-2 表,须从系统导出并加盖公司公章,不能只简单上传EXCEL表。此外,研发人员、专家、标准、专利、期末研发设备、信息化投入清单、产学研等相关证明根据企业自身情况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七、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对内部/外部专家分别有什么要求?

答:技术中心内部专家,是指全职在企业的技术中心工作,由企业缴纳社保,获得国家、省、部等政府认定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专项津贴的专家,专家类型包括:1.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专家;2. 国家专项津贴获得者;3. 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专家;4. 省部专项津贴获得者;5. 计划单列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6. 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获得者;7. 博士;8. 在站博士后;9.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10.其他类型专家(需具体说明)。

技术中心外部专家,是指来自外单位的,因外聘、合作等方式在本公司技术中心参与研究与试验发展相关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

八、技术中心人员数和研发人员数有什么区别?

答:技术中心人数是指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数目。研发人员数是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内部直接参加研发项目(课题)人员,以及研发活动的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数目。不包括全年累计从事研发活动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以下的人员。所以技术中心人员数≥研发人员数。

九、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具体怎么算?

答: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这里应注意,不同类别的新产品,对应的新产品销售收入的有效期是不一样的。

十、顺利取得嘉兴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以后,企业还需要做什么吗?

答: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进行一次评价,偶数年组织实施,当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次年度再组织一次复评,连续两次评价为不合格的,撤销其嘉兴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此外,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有名称、股权结构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需对企业技术中心更名的,由企业在申报系统的维护板块提出更名申请,附工商登记或更名相关材料,由各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经信局,市经信局核实无误后同意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