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供销社 > 组织机构 > 工作规则
索引号: 502205006/2023-52275 发布机构: 市供销社
发文日期: 2023-07-11 组配分类: 工作规则
有效性:

中共嘉兴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加强市社党委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制度,提高党委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把市社党委建设成为“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廉洁奉公”的领导核心,更好地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修订本规则。

一、党委会的主要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供销社的指示、决定,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执行意见和措施。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分析研究全系统的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和意见。

3、党委自身建设和所属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群团建设的重大问题。

4、根据市委中心工作,研究市社改革发展、为农服务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完成重大任务的要求、措施。

        5、研究决定市社社管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聘用、任免,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

6、按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对党员、干部的奖惩。

72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和5万元以上经费开支的研究与审定。

8、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

9、其他必须由党委讨论决定的问题。

二、党委会的会议制度

1、一般应每季召开一次,也可视情况适时召开。开会时间根据需要由党委书记确定。

2、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举行。研究人事任免事宜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

3、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会上提出临时动议。

4、根据提议内容的需要,党委会议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5、党委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需列席人员,一般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三、党委会的议事程序

1、首先由主持人阐明会议议题;必要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汇报;随后党委成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再由主持人进行归纳,提出初步意见;最后形成决议。

2、讨论研究问题时,与会人员要围绕主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与会人员提出的询问,有关同志应予回答。对一时难以决定的问题,主持人可视情确定暂缓讨论。

3、决议的形成,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如讨论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人数接近时,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分析,形成相对统一意见后,再讨论决定。一旦形成决议,全体委员必须服从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声明保留,并且有权向上级党的组织提出,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的委员会未改变决定前,必须坚持执行。

4、讨论决定事项时,凡涉及到党委成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直系亲属时,该人员应回避。

5、党委会议由专人记录,对议事时间、地点、出席人员、讨论发言、表决结果作原始记录。会议通过或批准的文件,要及时上报或下发,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如有必要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书记签发。

6、党委会议讨论的事项,凡是必须严守秘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凡属时效性机密,在未公开前,与会人员不得提前透露泄密。

以上规则全体党委成员均须严格遵守,相互督促落实


作者: jx市供销社

信息来源: 市供销社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