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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64895 文号: 嘉政办发〔2024〕6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2-26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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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2- 29 09: 38 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嘉政办发〔2024〕6号,以下简称《意见》)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促进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新型研发机构能级和质效,推动集聚创新资源、推动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形成具有嘉兴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模式。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思路、重点工作、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四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意见》明确了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聚焦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发展需求,坚持市县联动、一体布局,量质并举、质量优先,推动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科学化布局、体系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意见》明确了我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界定范畴,新型研发机构系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科研组织,包括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和独立法人企业研发机构两种类型。到2028年,全市累计建设新型研发机构60家,其中省级12家、市级25家,形成“省级—市级—县(市、区)级”新型研发机构梯度培育体系,争取纳入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3家以上,累计引进一流创新人才和团队50名(个),集聚科研人员5000名,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原创性科研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二)重点工作。围绕新型研发机构“怎么布局、怎么管理、怎么发展、怎么评价”,提出了六条具体举措。一是统筹布局建设。强化科学规划和统筹推进,通过“重点支持一批,巩固发展一批,整改提升一批”做优存量、规范化引建增量,全面提升建设质量,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入。二是优化治理模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投管分离”的实体化运营模式,鼓励设立以成果转化为核心功能的多元投资混合所有制运营公司。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立健全面向产业创新的自立科研项目管理机制。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党的建设。三是激发人才活力。支持机构建立市场化用人机制,优化人才评价机制,丰富薪酬制度。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以综合性试点形式深化“授权松绑”改革,给予人才(团队)充分自主权。四是提升创新水平。推动新型研发机构以目标导向开展有组织科研,提高科研绩效。完善重大任务需求凝练机制,支持优势企业牵头,联合新型研发机构和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等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五是推动成果转化。鼓励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孵化平台、建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立健全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激励制度,探索“先投后股”科技成果转化试点改革等,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六是健全评价机制。按照“分层分类”原则对机构开展评价。推进评价结果市县两级互认。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将年度评价结果作为支持机构建设运营的重要依据,同步建立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调整机制。

(三)政策支持。包括财政、人才、项目三项政策支持。财政支持方面。建立财政资金支持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机制。将年度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财政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人才支持方面。创新“全时人才”认定与支持机制,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进”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人才相应“全职待遇”,逐步给予新型研发机构专业技术职称自主评价权、市级人才计划自主评审权等。项目支持方面。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国家、省、市各类政府科技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机构参与省科创母基金遴选,推动社会资本投资新型研发机构孵化企业和项目。

(四)工作保障。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和加强监督管理等三方面保障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特点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顶层设计、体制机制、成果转化、作用发挥等方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在《意见》中予以明确、规范、引导和支持。

(二)坚持闭环管理。以做优存量、引建增量、提升质量为目标,建立优胜劣汰、有序进出的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财政资金支持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新型研发机构的积极性。明确了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从引建落地到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管理。

四、名词解释(确保有权威的出处和符合本文件的精神!)

“投管分离”: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的管理体制。理事会一般由建设出资方共同组成,负责决策及监督。院长负责执行,对内负责新型研发机构的科研业务和日常管理,对外行使法人权利。

“先投后股”:在科技成果转化初期,以科技项目的形式先行投入资金,待项目进入正常发展轨道后,将所投资金形成的股份按照“适当收益”原则逐步退出。

“全时人才”:高校院所派到嘉兴的非“全职”在岗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教科研岗人员,每年在嘉工作应9个月以上。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一)解读机关: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解 读 人:吴根军

(三)联系电话:0573-8215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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