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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24-465526 文号: 嘉政发〔2024〕10号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01

【文字解读】《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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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 03- 08 15: 41 信息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浏览次数: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嘉政发〔2024〕10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已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制定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走在前列。为此,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4〕4号)等。    

三、主要内容

《嘉兴市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包含8个方面共66条措施,主要内容有:

一是扩大有效投资政策。包含7条具体措施: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推进扩大有效投资“551”工程年度实施计划,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能快则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64.96亿元;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300亿元以上,力争特别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争取额度在全省占比超过经济总量占比,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320亿元,综合融资成本实现稳中有降;加强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4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4万亩,力争12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向上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低于1.3万亩,保障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0.6万亩,保障省重大产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0.15万亩,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0.15万亩以上;强化用能要素保障,2024年,保障新上重大项目用能200万吨标准煤以上,确保省重大建设项目用能应保尽保;加大对民间投资支持力度,加大向民间投资项目资源要素倾斜力度,全面落实“民营经济政策32条”,执行好要素保障“3个70%”,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政策,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加力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等5个领域补短板,支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教育服务高质量供给、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质医疗服务供给、养老服务供给等5个领域补短板,精准谋划实施一批项目,全力争取上级支持等。

二是科技创新政策。包含10条具体措施: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23.51亿元;促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嘉兴大学扎实推进新一轮硕士点培育,支持嘉兴南湖学院积极筹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支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上级有关政策等;提升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质效,大力支持基础研究,对新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分中心(分室),给予每家300万元奖励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以第一项目完成单位获得省科技大奖和省科学技术奖(包括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20万元奖励等;引进培育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深入实施“星耀南湖”人才计划,靶向引进领军人才(团队)80个以上,对入选人才给予相应补助和配套支持,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打造专精特新发展的骨干型民营企业家人才队伍;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深化科创金融改革,力争2024年全市科创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科创企业挂牌上市企业20家等;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大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力度,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等;优化资源要素配置等,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5%的企业,鼓励各地优先安排用电、用水、用地、能耗排放指标,并纳入各类科技计划支持清单等。

三是“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政策。包含10条具体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新型工业化和“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5.26亿元;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对生产性投入(不含土建)不低于2000万元的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根据绩效综合评价将项目分为A、B、C、D四档,分别给予1500万元、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补助,战略性新兴产业补助标准上浮5%,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等;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等;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奖励等;加大对企业认定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隐形冠军”分别给予3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强化基金引导作用,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完善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定量化容错免责机制、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带动社会资本支持“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等;强化金融支持服务,全力保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等重点制造业领域金融需求;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2024年,全市出让土地总量中工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民间投资项目占出让工业用地比重不低于70%,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等;推进存量工业用地挖潜提升,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2024年全市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40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6万亩等;加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新时代嘉兴工匠培育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技能人才培养,2024年新增技能人才5万名等。

四是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包含9条具体措施: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信息、健康养老、商务服务等重点行业,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9.97亿元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推动嘉兴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等“国字号”平台建设等;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领军企业纳入“雄鹰行动”培育库、上市企业培育库,并依法依规给予要素保障支持等;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对被评定为市级、省级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推动工业设计产业提升发展,2024年,力争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5家等;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用好用足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文化产业项目支持等;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创建文旅消费品牌,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加快推进南北湖等旅游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培育5家省千万级核心大景区等;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对获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的区域、单位或项目,获评省级运动休闲基地的区域,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乡镇或列入浙江省运动休闲乡镇培育名单的乡镇(街道),获评浙江省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精品线路、优秀项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等;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建圈强链”行动,加快培育领跑企业、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鼓励本地机构建设全球服务网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等。

五是交通强市建设政策。包含5条具体措施: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39.91亿元,重点支持轨道交通、现代公路网、海河联运枢纽港、航空物流枢纽等建设;强化港地协同要素保障,积极争取强港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重大建设项目,获得省级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林地定额等指标保障等;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支持多式联运发展,落实全市海铁联运铁路集装箱班列200元/标箱的补助政策等;降低交通运输成本,继续实行市本级高速环线对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浙F牌照Ⅰ类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等;稳步推进交通惠民,支持推进“四好农村路”2.0版,2024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350公里,实现行政村通双车道比例达到100%等。

六是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包含6条具体措施: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促进消费提质扩容以及稳外贸扩外资,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8700万元;改善传统消费,构建文商旅体工农联合促消费矩阵,部门协同举办各类促销费活动100场以上,全市各大商圈、街区、景点等举办各类促销费活动1000场以上等;打造消费新场景,2024年,打造省级夜间经济样板城市、高品质步行街、特色商业街等高品质消费集聚区2个以上;打好外贸“稳拓调”组合拳,深入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进一步加大展会政策支持力度,2024年支持重点展会70场以上,举办RCEP、非洲等市场境外自办展,组织不少于35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等;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2024年,支持复评和新增省级海外仓3个以上。积极争取区外保税维修全球业务等;大力吸引和利用高质量外资,用好省级外资招引激励资金,以及我市1:1.5配套政策,加大对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的招引等。

七是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包含11条具体措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城镇集聚辐射功能,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资金2.05亿元;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提高小微、“三农”融资担保覆盖面,保持担保费率1%以下等;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综合整治,2024年,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拓展补充耕地来源,全年实现耕地垦造和功能恢复0.6万亩等;健全粮食安全保障机制,在省财政补贴基础上,市财政对全年稻麦复种、一季旱粮(不含大小麦)种植、油菜连片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的农业主体,每亩分别增加15元、40元和50元补贴等;建设美丽乡村,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实施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等;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农业新品种选育,2024年育成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农业新品种(种系)3个以上,市县联动选派科技特派员500人次以上等;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2024年,争取省级乡村土特产精品培育试点项目1个,建设7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等;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实施“强村十法”,持续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等;促进县城承载能力全面提升,2024年,实施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50个,计划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等;推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对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继续实行财政支持政策等;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激励政策,加快推进全市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试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等。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包含8条具体措施: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十方面民生实事,市级财政2024年预算安排资金28.95亿元等;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等;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加大普惠托育推进力度,积极探索小月龄托、家庭托。鼓励各地出台育儿津贴、孕产补助等相关支持生育的配套措施等;支持推进“学有优教”,加快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教育基础设施提质工程,优化中小学(幼儿园)布局,2024年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省级评估的县比例达到100%,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省级评估的县比例超过70%等;支持推进“病有良医”,继续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4年完成健康体检71万人等;支持推进“住有宜居”,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设力度,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4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3个,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支持推进“老有康养”,2024年,建设(提升)30家社区老年食堂、200个老年助餐点,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5%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以上,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25万人;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社会帮扶对象扩大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等。

四、主要特点

一是全面承接。2024年全市“8+4”政策全面承接覆盖了省出台的66条政策,既应接尽接、细化了任务举措,内容包括向国家、省争取或承接国家、省政策的措施,以及延续、调整和集成我市现有政策的措施;又结合嘉兴实际,提出支持嘉兴大学等高等教育发展、围绕“135N”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支持“两化”改造、推进嘉兴“公铁水空”联运枢纽建设等我市需要重点推进的工作内容。

二是扩量提质。扩量,主要体现在总体资金安排上,2024年全市“8+4”政策安排预算资金总额为112.42亿元,较2023年增长8.1%,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积极、精准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导向和坚定决心。提质,主要体现在政策安排和政策惠及面上,具体来说,在政策安排上,对于2023年以来成效好、含金量高的政策予以延续并优化提升。在政策惠及面上,2024年资金安排更加注重民生、注重实效,把更多的支出投入到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

五、实施时间

《若干政策》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4年全年实施有效。

六、文件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严加友

联系电话:0573-8252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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