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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日期:2024-04-24 14:20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4月22日下午,市经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学习会,局党组书记、局长章澜主持会议,姚中华副局长进行领学,与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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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浙江打造营商环境最优省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条例》共十章,96条,突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综合性立法定位,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无感监测评价方法、“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原则、增值服务体系构建、尽职免责机制、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以及监督制度、激励机制等基础制度作出规定。

 姚中华副局长表示,营商环境越来越重要,优化营商环境,不是靠某一个部门或者某一个地区的政府机关就能完成的,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处处体现营商环境”的理念。作为经信部门,我们要为工业企业、企业家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结合经信工作,我们应该做到推动政策直达快享;多措并举抓好企业清欠;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工程,加大采购力度;精准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沈嗣文副局长表示,《条例》的出台将原有的一些事项提高到法制高度,让市场主体的准入、迁移、注销程序更简便,让政务服务更规范。《条例》覆盖建设、公安、市场监管等37个部门40个领域,在政策兑现、招标投标、产权交易、企业上市、债券发行等16个场景广泛应用。下一步的工作举措是要组织经信部门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动《条例》学习在党员干部中全覆盖,进一步提升履行优化营商环境法定职责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 

章澜局长指出,《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浙江打造营商环境优势的重大法制创新,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为我省深入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经信部门,一要认真学习《条例》并有效贯彻落实,高标准做到为企业服务,切实发挥好工业企业娘家人的作用。二要为工业企业、企业家们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三要通过企业走访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企业做好宣传,帮助企业更好学习了解和掌握运用《条例》。要加强涉及我局的营商环境工作建设,既在本领域制定政策时依法依规,保障企业的正常权益,又要牵头做好企业减负等工作,做好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体系建设,在营商环境条例的贯彻落实中做好示范。 

会议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结合”的重要思想,学习了“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最新成果及中华优秀传统经济思想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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