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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46445/2000-3873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 发布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0-10-08 有效性: 废止

嘉兴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发布日期:2000-10-08 15:28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已经2000928日嘉兴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2000101日起施行。

 

市长: 

○○○年十月八日 

 

 

嘉兴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根据嘉兴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审批,是指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根据相对人的申请,以书面证照等方式允许相对人从事某种行为、确认某种权利、授予某种资格的行为,包括审批、核准、许可、审定、认证、资质评定、登记、同意等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审批必须依法设立。新增审批事项,必须为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实施审批。

  第四条 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必须公开审批内容、对象、条件、时限,简化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审批事项应当实行窗口式办理。一个部门(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窗口。

  第五条 对保留的联合审批、前置审批事项,由主办部门统一受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答复。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协助主办部门工作。

  第六条 实行审批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事项,确保依法实施审批。

  第七条 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市监察部门为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行政审批的监督职能机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对已经确定取消的审批事项仍在审批的,或擅自设立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限期撤消,并追究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因擅自设立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法所得,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00101日起施行。

 

  附:市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保留和取消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事项总目录

 

:

市政府各部门减少和保留的

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总目录

 

  市政府各部门减少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市政府各部门原有审批、核准事项577,通过改革,保留272,取消、下放305,减少52.86%;其中审批事项原有328,通过改革,保留122,取消、下放206,减少62.8%;另有备案事项60,审核上报事项137项。

  现将改革后减少和保留的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事项向社会公布。望市政府各部门严格组织实施,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加强监督。

 

市计划委员会(协作办)

 

  一、减少事项(15)

  ()取消审批事项(14)

  1、限额以下一般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许可证(含年检年审)、开工报告

  2、限额以下政府财政性投资或参与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含年检年审)

  3、限额以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许可证(含年检年审)、开工报告

  4、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投资许可证、开工报告

  5、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商品房

  6、煤制品经营资格

  7、投靠户口“农转非”

  8、市、县()征地招工“农转非”

  9、设立驻外地办事机构

  10、工业生产性企业设立

  11、扶持粮棉大县发展经济项目

  12、统调电力分配

  13、成品油导向计划

  14、废旧金属回收企业资质

  ()下放审批事项(1)

  1、允许类(文化娱乐类、房地产类除外)、鼓励类限下项目审批权,下放给各县(市、区)计经委、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二、保留事项(31)

  ()审批事项(8)

  1、小型基本建设(含房地产项目)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2、小型基本建设(含房地产项目)初步设计

  3、国家、省和市投资和重大基建项目竣工验收

  4、市区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5、市重点项目的确定

  6、加油站设立

  7、外商投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允许类(不包括文化娱乐类、房地产类)基本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8、外商投资限额以下鼓励类、允许类(不包括文化娱乐类、房地产类)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改核准(2)

  1、汽车更新定额补助

  2、外地驻嘉兴非经营性办事处设立

  ()备案事项(1)

  1、各县(市、区)计经委、各省级开发区管委会外商投资项目批文及上报文件

  ()审核上报事项(20)

  1、大中型基建需争取国家补助资金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2、发行企业债券

  3、省技术创新重点项目

  4、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5、外商投资房地产类、文化娱乐类、鼓励类限额以上、限制类甲类、乙类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6、外商投资房地产类、文化娱乐类、鼓励类限额以上、限制类甲类、乙类基本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7、外商投资鼓励类基建项目、国外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书

  8、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利用外资方案

  9、一般配额商品(农产品类)进口管理

  10、机电产品进口管理

  11、国家和省重点工程项目征地“农转非”

  12、按照国家计委要求申报的农业基地、灌区配套和节水增效等项目

  13、国家计委农业示范项目

  14、饲料生产企业增值税免征资格

  15、重点工程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16、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经营资格

  17、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和原油、成品油仓储设施建设

  18、煤炭批发经营企业资格

  19、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各项专业计划

  20、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

 

市经济委员会(行业办)

 

  一、减少事项(28)

  ()取消审批事项(12)

  1、企业名牌产品的行业办报批

  2、企业50万元以下零星土建及50万元以上技改投资上技改项目的行业办报批

  31000万元以下技改项目建议书

  4、所属工业新企业的设立

  5、工业企业干部、职工退休审批

  6、企业类型划分(改为备案)

  7、总投资1000万元以内,不涉及贷款、征地、土建、公用设施能自行平衡等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

  8、总用汇在40100万美元的引进项目建议书

  9、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涉及贷款、征地、土建等内容的项目建议书

  10、嘉兴市工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方案

  11、企业建设项目环评预审(改为备案)、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表(报告)

  12、液氯充装贮存运输及使用安全规定

  ()取消核准事项(16)

  1、省技术创新贷款建议项目申报

  2、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行业办报批

  3、企业工资总额计划

  4、利废新型墙体材料免税

  5、新批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6、企业股份合同变更报批

  7、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报批

  8、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管理

  9、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

  10、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

  11、企业干部调动

  12、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13、有、无自营出口权企业的出国审批(改为备案)

  14、国家级、省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申报及鉴定

  15、省级技术进步优秀企业申报、市级技术进步优秀企业审定

  16、浙江名牌产品申报及嘉兴名牌产品认定

  二、保留事项(15项十备案3)

  ()审批事项(5)

  11000万元以下涉及贷款、征地、土建等内容的技改项目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

  21000万美元以下技术引进项目

  3、市级新产品试制试产计划编制(与市科委联合审批)

  4、墙改专项用费退还结算、免缴墙改专项用费

  5、酱油食醋生产企业准产证及酒类行业许可证、包装装璜印刷业许可证

  ()核准事项(2)

  1、监控化学品特别生产许可证(含改建、扩建、监控化学品进行管理)

  2、化学危险物品生产许可证

  ()审核上报事项(8)

  1、新型墙体材料确认,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贴息

  2、烧结粘土砖进沪准用证

  3、市级技术创新补助项目初审

  4、国家级、省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申报

  5、浙江省质量措施项目资金初审

  6、外商投资有关规定执行的审核

  7、化工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

  8、一般配额商品(除重要农产品外)、特定登记商品进口管理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

 

  一、取消核准事项(1)

  1、企业集团核准

  二、保留事项(2)

  1、职工持股会(审批改核准)

  2、股份有限公司(审核上报)

  

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一、保留核准事项(1)

  1、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市教育委员会

 

  一、减少事项(9)

  ()取消审批事项(2)

  1、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性学校命名

  2、各类示范性(等级)学校

  ()审批改备案(4)

  1、教师配偶子女“农转非”

  2、市属村校设置

  3、义务教育证书

  4、中学生休学

  ()核准改备案(3)

  1、学生转学

  2、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

  3、非师范院校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

  二、保留事项(5+备案7)

  ()审批事项(3)

  1、全市高中段学校及市区各类学校设置

  2、社会力量办学

  3、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广告

  ()核准事项(2)

  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

  2、学校收费项目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减少事项(6)

  ()审批改备案(4)

  1、具有法人资格的技术贸易机构

  2、民办科技机构

  3、科技因公出国()

  4、科研所改革方案

  ()核准改备案(2)

  1、工程建设项目抗震设防标准

  2、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及上岗证

  二、保留事项(18+备案7)

  ()审批事项(5)

  1、市科技成果评审

  2、民营科技企业

  3、专利纠纷案件延长处理期限

  4、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认定(与市经委联合审批)

  5、重大工程抗震设防

  ()核准事项(3)

  1、技术合同认定

  2、重大建设工程等抗震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3、市级各类科技计划(审批改核准)

  ()备案事项(还有1)

  1、非独立技术贸易机构

  ()审核上报(10)

  1、地震预报意见

  2、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项目

  3、省、国家级各类科技计划(包括重点实验室和试验基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4、省、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

  5、省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申报认定

  6、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含重大)

  7、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8、省高新技术产品、成果认定

  9、浙江省软件基因工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0、省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与市经委联合审核)

 

市公安局

 

  一、减少事项(46)

  ()取消审批事项(19)

  1、施放、经营、充装氢气球消防审批

  2、生产、销售、维修消防产品许可证

  3、涉外宾馆饭店审批

  4、放射性同位素许可证的初审

  5、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咨询、中介、信息、管理费

  6、消防产品生产、销售、咨询、中介、信息、管理费

  7、企业消防安全保证金、押金

  8、消防工程特种装备费

  9、废旧金属收购业许可证(水上)

  10、蓝印户口

  11、申领临时身份证

  12、申领前往边境地区通行证

  13、专业技术人员家属投靠落户

  14、单位养犬许可证

  15、非机动车报失(改为备案)

  16、购买住宅房“农转非”

  17、调剂、寄售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18、大中专毕业生分配落户

  19、外地消防产品进禾销售

  ()取消核准事项(25)

  1、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消防安全合格证

  2、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合格证

  3、工商登记消防审核

  4、摩托车头盔生产资格核准

  5、安防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

  6、公共安全防范产品经营准许证

  7、金融运钞车505免检证工本费

  8、货车加装活动检查

  9、机动车变更除发动机、车架以外的其他总成

  10、货车加装软篷

  11、建筑消防设计、设施审验费的收取

  12、公共消防设施配套费的收取

  13、施工企业治安费的收取

  14、治安责任金的收取

  15、火灾事故技术鉴定费的收取

  16、消防器材生产管理训练费的收取

  17、车辆通行证费的收取

  18、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费

  19、治安联防费的收取

  20、《持枪证》工本费的收取

  21、经警管理培训费的收取

  22、轻微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费的收取

  23、机动车违章停车锁车费的收取

  24、交通违章闯红灯记录成本费的收取

  25、违章司机学习教育费的收取

  ()取消备案事项(1)

  1、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审核

  ()下放核准事项(1)

  1、治安许可证,下放给县(市、区)公安局

  二、保留事项(25+备案2)

  ()审批事项(14)

  1、公民因私出国、出境、入境通行证

  2、境外港、澳、台人员就业、暂住、签允证

  3、军工产品一、二、三级风险储存库技术防范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文博库房二、三级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金库的判定与验收

  4、易燃易爆化学烟花爆竹物品安全许可证、准运证

  5、政策未放宽的户口“农转非”

  6、特种行业开设审批(包括原子、仿伪印章、拍卖行,彩色复印、典当业开设,射击场等单位、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烟花爆竹生产单位)

  7、机动车转籍过户、改型、改装、改色、延缓报废及非机动车上牌、过户、遗失、年检、年审

  8、大型(3000人以上)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9ABC级焰火晚会的燃放

  10、市区公交线路站点、停车场设置及通行证、停靠证

  11D级工程爆破设计、施工及拆除爆破工程

  12、大型公共建筑、道路新建、改建、占道护栏、新增出入口、广告牌设置、扩建图纸会审

  1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核、工程峻工验收

  14、枪支(弹药)省内运输《枪支(弹药)运输许可证》

  ()核准事项(9)

  1、省市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认可

  2、建筑工程消防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审核、峻工验收及产品登记和生产、维修、经营消防产品资格的认定

  3、机动车户籍及驾驶员证件办理(包括驾驶员培训学习班、申请教练证)

  4、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

  5、非机动车产品目录

  6、燃油助动车停止核发牌证

  7、人力客运三轮车总量控制

  8、网吧安全

  9、船舶户籍注册及证件办理(包括船民证、暂住证)

  ()备案事项(还有1)

  2、外地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进嘉兴销售

  ()审核上报(2)

  1、经济民警队组建

  2、大型规模中外合资娱乐场所的立项

 

市国家安全局

 

  一、保留事项(2)

  1、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核准)

  2、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审核上报)

 

市司法局

 

  一、保留事项(5)

  ()核准事项(1)

  1、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变更、注销

  ()审核上报(4)

  1、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申领、注册、注销,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

  2、律师事务所设立、年检及注销

  3、律师执业证申领、注册、吊销,律师资格

  4、公证处办理涉外公证资格,公证员年检注册

 

市民政局

 

  一、减少事项(4)

  ()核准改备案(1)

  1、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后相关文书

  ()下放区民政局审批事项(3)

  1、丧葬用品及其设备制造、销售

  2、社会福利机构兴建

  3、社区服务项目

  二、保留项目(9+备案1)

  ()审批事项(3)

  1、市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2、市民政企业新办、技改、变更项目

  3、社会福利性募捐义演、义卖

  ()核准事项(2)

  1、涉外婚姻登记

  2、涉港、澳、台胞和华侨的收养登记

  ()审核上报(4)

  1、建立经营性公墓

  2、新办福利企业及福利企业变更

  3、涉外收养登记

  4、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更名事项

 

市财政(地税)局、国资局

 

  一、减少事项(25)

  ()取消审批项目(18)

  1、企业小汽车

  2、企业移动电话

  3、大轿车

  4、摩托车、助动车

  5、录像设备

  6、空气调节器

  7、各种音响设备

  8500元以上照相机和收录机

  9、寻呼机

  10、大型医疗设备

  11、企业财务决算

  12、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

  13、非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评审

  14、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减免

  15、购置进口小汽车调节金

  16、提取总机构管理费

  17、中方职工物价等项财政补贴

  18、以计算机代替手工记帐(改为备案)

  ()取消核准项目(1)

  1、地方税收减免

  ()下放分局审批事项(2)

  1、税务登记

  2、地方税发票领购、套印具名

  ()取消备案事项(4)

  1、单位内部财务规定

  2、国有资产收益监缴办法

  3、罚缴分离代收代缴办法

  4、国有资产抵押(贷款)办法

  二、保留事项(24+备案1)

  ()审批事项(16)

  1、地方税费缓缴、减免

  2、会计证申领

  3、农业“四税”减免

  4、企事业资产财务处置

  5、资产评估确认

  6、税前列支、扣除项目

  7、企事业单位产权登记

  8、出国人员购汇

  9“三资企业”成本费用列支

  10、行政事业单位预()

  11、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票据

  12、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

  13、税收先征后返

  14、世行贷款项目偿债资金、报帐提款

  15、出口商品贴息

  16、外贸发展资金拨款

  ()核准事项(8)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开办、变更、转移、注销登记

  3、预算外资金专项减免

  4、改制企业负资产弥补

  5、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

  6、单位购置小汽车、大汽车

  7、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审批改核准)

  8、行政事业单位会议经费(审批改核准)

  

市人事局(编委)

 

  一、减少事项(16)

  ()取消审批事项(12)

  1、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方案

  2、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离退休人员和计划外用工

  3、专业技术人员和党政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

  4、选拔优秀工人、农民、“五大生”、计划内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为国家干部及毕业生改派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

  6、企事业单位干部退休证发放与外地退休干部来嘉兴安置

  7、继续教育计划安排

  8、一次性抚恤金发放

  9、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0、遗属和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11、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

  12、县(市、区)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点资格

  ()审批改备案(4)

  1、市级行政机关公务员晋升科级领导与非领导职务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

  3、新录()用人员(公务员)转正、任职和工资定级

  4、警衔和职务(岗位)津贴、县以下事业单位农林科技人员享受浮动工资及其转固定

  二、保留事项(21)

  ()审批事项(8)

  1、国家公务员录用、调()任与事业单位人员新录()用、调动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与工资基金

  3、市级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

  4、组建和调整职称评委会

  5、市级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考核点及县(市、区)外语水平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点

  6、事业单位工资总量分配方案

  7、国家公务员放宽资格条件等晋升科级非领导职务

  8、机构编制

  ()核准事项(8)

  1、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与机关事业单位技工等级考评条件与结果

  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认定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离退休费

  4、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

  5、人才身份确定、重建人事档案

  6、人才招聘广告

  7、市级事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学活动方案

  8、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年检

  ()审核上报事项(5)

  1、公务员录用计划

  2、引进国外智力

  3、出国境培训

  4、劳模优异待遇、荣誉津贴与高级专家提高退休费标准

  5、机关事业人员劳动鉴定

  

市劳动局

 

  一、减少事项(12)

  ()取消审批事项(9)

  1、企业招工简章

  2、招工计划

  3、离退休聘用

  4、市内工人调动

  5、技校招生计划

  6、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方案

  7、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估单位资格认可

  8、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生产证

  9、常()压锅制造

  ()审批改备案(2)

  1、旧锅炉转让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生产资格认可

  ()取消备案事项(1)

  1、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

  二、保留事项(15+备案4)

  ()审批事项(6)

  1、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外来劳动力招工、调动

  2、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技能教育及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发证

  3、深冷永久气体储备站筹建

  4、锅炉房建造、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安装、修理改造、核发使用证

  5、职工退休、退职与视作养老保险年限

  6、生产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与峻工验收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批

  ()核准事项(9)

  1、劳动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单位资格认证(审批改核准)

  2、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的制造、进场、安装(维修)安全资格许可证(审批改核准)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单位资格认可和培训人员操作证的核发(审批改核准)

  4、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改核准)

  5、企业职工工伤、提前退休工种认定(审批改核准)

  6、乡镇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审批改核准)

  7、国有企业“工效挂钩”、工资总额使用手册核发(审批改核准)

  8、核发厂内机动车辆牌照、行驶证、驾驶证

  9、集体合同审核

  ()备案事项(还有2)

  3、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4、劳动合同鉴证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一、减少事项(10)

  ()取消审批事项(8)

  1、古树名木保护等级

  2、风景名胜区申报

  3、车辆清洁站

  4、供水设施增容

  5、国家直管公房售后上市

  6、单位公有住房租金调整

  7、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8、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进嘉施工

  ()审批改备案(2)

  1、市南湖杯(优质工程)评选

  2、市文明标化工地评选

  二、保留事项(17+备案2)

  ()审批事项(6)

  1、建设项目“一书二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城市公用绿地占用以及移植、砍伐树木

  3、城市道路占道、临时挖掘及广告设置

  4、城市地下水开采计划和取水许可

  5、房屋拆迁许可证

  6、建筑(含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项目安全

  ()核准事项(8)

  1、测绘、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

  2、燃气工程建设立项

  3、园林绿化、市政施工、城市供水、城市燃气企业资质

  4、自来水用水计划经水平衡测试后核准

  5、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6、商品房预()售、房屋产权登记、租赁发证

  7、建筑施工、建设工程检测(试验)室、混凝土构配件企业以及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8、建筑业(含市政)企业项目经理从业资格等级

  ()审核上报事项(3)

  1、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一书两证”报批

  2、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等级

  3、工程项目报建

  

市交通局

 

  一、减少事项(7)

  ()取消审批事项(6)

  1、营运水泥船通航许可证

  2、大吨位船舶通航许可证

  3、水路货物运输计划

  4、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改为公开拍卖)

  5、交通企业营运客车购置

  6、交通企业重要设备变动(改为备案)

  ()下放审批事项(1)

  1、支线航道(六级及六级以下)水上交通管制及临跨栏航道建筑物(下放县所)

  二、保留事项(8+备案1)

  ()审批事项(6)

  1、公路特殊利()用、挖掘

  2、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

  3、超限车辆行驶公路

  4、主航道(五级及五级以上)水上交通管制及临跨栏航道建筑物

  5、营业性道路运输业开业

  6、公路养路费减、免征车辆

  ()核准事项(2)

  1、营业性水路运输及服务业

  2、船舶、船员办证

  

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减少事项(14)

  ()取消审批事项(2)

  1、市外进口企业在禾设立分支机构

  2、购买货代发票

  ()取消核准事项(6)

  1、短装付汇

  2、出口项下退赔外汇支付

  3、进口废物

  4、投资、担保

  5、外经贸企业学生分配

  6、外经贸企业干部调动

  ()取消备案事项(2项)

  1、补偿贸易

  2、进口统计

  ()下放审批事项(4)

  1、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清算、分支机构审批,下放至各县(市、区)外经贸委、各省级开发区

  2、外资企业章程,下放至嘉兴经济开发区

  3、加工贸易业务、变更审批,下放至各县(市、区)外经贸委、各省级开发区

  4、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能力证明,下放至各县(市、区)外经贸委、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市级有关主管部门

  二、保留事项(29)

  ()审批事项(4)

  1、市本级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清算、分支机构

  2、外资企业章程(嘉兴经济开发区除外)及其变更、清算、分支机构

  3、加工贸易及变更审批

  4、私营企业申办境外企业

  ()核准事项(5)

  1、出口退税稽核

  2、出口商品贴息

  3、在原苏东、朝鲜、越南、蒙古实物投资

  4、外经贸企业劳动工资

  5、进口物料

  ()备案事项(1)

  1、外资管理系统统计

  ()审核上报事项(19)

  1、进出口经营权

  2、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经营权

  3、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

  4、各类进出口企业更名

  5、进出口企业年审

  6、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年审

  7、进出口企业投标资格

  8、核定公司进口商品管理

  9、技术进出口管理

  10、外贸发展基金的申报

  11、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申报

  12、经贸因公出国()团组

  13、境外加工贸易

  14、境外贸易性机构

  15、境外非贸易性机构

  16、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外派

  17、对外工程承包

  18、外经企业年审

  19、联合年检

  

市粮食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3)

  1、技改投资50万元以下项目

  2、土建投资50万元以下项目

  3、蓝印粮食户口转居民粮食户口

  二、保留事项(4)

  ()审批事项(1)

  1、粮食收购资格

  ()核准事项(2)

  1、粮食批发经营资格

  2、粮食供应关系迁移

  ()审核上报事项(1)

  1、用粮企业粮食收购资格

 

市水利农机局

 

  一、减少事项(3)

  ()取消审批事项(2)

  1、水利工程立项(改为备案)

  2、农用柴油分配办法

  ()下放审批事项(1)

  1、农业机械维修网点《技术许可证》,下放给县(市、区)水利农机局

  二、保留事项(5+备案1)

  ()审批事项(2)

  1、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

  2、占用水域及涉河建筑项目

  ()核准事项(3)

  1、嘉兴市范围内(除国家、省重点工程外)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审批改核准)

  2、水利施工企业资质年检

  3、拖拉机、收割机牌证

 

市农林局

 

  一、减少事项(15)

  ()取消审批事项(11)

  1、野生植物采集证

  2、动物诊疗许可证(改为备案)

  3、兽药生产及制剂许可证(改为备案)

  4、兽药产品报批文号

  5、农作物种子预约生产合同

  6、农作物种子购销合同

  7、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改为备案)

  8、农药广告

  9、国外引种检疫

  10、种子种苗广告检疫

  11、竹木加工、经营许可证

  ()取消核准事项(2)

  1、农作物种子广告

  2、种子质量合格证

  ()下放审批事项(2)

  1、食用菌菌种生产许可证,下放给县(市、区)农林局

  2、林地野外用火,下放给县(市、区)农林局

  二、保留事项(17+备案6)

  ()审批事项(4)

  1、农作物、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林木采伐许可证

  4、一般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

  ()核准事项(5)

  1(森林)植物检疫证、植物检疫登记证

  2、产地检疫合格证、调运植物检疫要求书

  3、农药经营单位资格核准

  4、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动物防疫合格证

  5、木材(毛竹)运输证

  ()备案事项(还有3)

  4、国内外引种

  5、农作物品种资源

  6、重大农林行政处罚案件

  ()审核上报事项(8)

  1、农作物品种

  2、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采伐

  3、珍贵树木和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采伐采集

  4、林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5、征()用林地

  6、国家二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

  7、临时或设立以陆生野生动物为旅游、观赏景点或举办展览、表演

  8、征()用基本农田

  

市水产局

 

  一、减少事项(5)

  ()取消审批事项(3)

  1、远洋渔业项目

  2、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培训点

  3、渔业船舶设计单位资格认可及发证

  ()取消核准事项(2)

  1、渔业船舶焊工资格考试发证

  2、渔业船舶修造厂质检员资格考试及发证

  二、保留事项(7)

  ()审批事项(1)

  1、渔业捕捞、经营许可

  ()核准事项(4)

  1、渔业船舶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2、渔业船员考试发证、船员职务证书审证

  3、渔业船舶新建、改造检验发证

  4、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发证

  ()审核上报事项(2)

  1、国家建设征用水面、滩涂

  2、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资格认可及发证

  

市文化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5)

  1、国办文艺团体进市演出

  2、国办文艺团体出市演出

  3、市管演出场所接待国办文艺团体演出

  4、音乐餐厅的设立及变更、音乐茶座背景音乐

  5、举办全市非经营性社会文化艺术比赛、活动

  二、保留事项(9)

  ()审批事项(7)

  1、营业性歌舞、游艺场所设立及变更

  2、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及变更

  3、营业性演出及演出单位(含个体演员)设立和变更

  4、出版物经营(书报刊零售、出租,文化系统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设立及变更

  5、美术品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

  6、印刷业经营单位设立及变更

  7、涉及到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

  ()审核上报事项(2)

  1、文化系统音像制品批发、放映单位设立及变更

  2、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管理使用权、所有权变更

 

市广播电视局

 

  一、下放核准事项(1)

  1、境内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和使用,下放给县(市、区)广电局并报嘉兴市广电局备案

  二、保留事项(7)

  ()核准事项(1)

  1、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和运输传递

  ()审核上报(6)

  1、宾馆饭店闭路电视系统播放录像节目和设立视频点播系统(VOD)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3、音像制品放映经营、批发(发行)经营和营业性音像制作服务

  4、设立广播电视、有线广播电视台站

  5、广播电视设施保护

  6、公共场所设立大型电视、电子显示屏设施播放电视节目

  

市卫生局

 

  一、减少事项(10)

  ()取消审批事项(2)

  1、外埠食品索证备案费

  2、一次性卫生用品索证备案费

  ()取消核准事项(7)

  1、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的奖金分配

  2“农转非”

  3、延长退休年龄

  4、一次性抚恤金发放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6、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7、计划内自费大中专毕业生录用为干部

  ()下放核准事项(1)

  1、市区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培训证,下放给嘉兴市卫生防疫站

  二、保留事项(17)

  ()审批事项(2)

  1、医疗机构设置及撤、并名称变更

  2、《药品经营许可证》

  ()核准事项(11)

  1、医师、护士等执业资格

  2、医疗广告

  3、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

  4、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母婴保健人员资格

  5、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购用

  6、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及年审

  7、市区公费医疗大型仪器检查治疗

  8、市区公费医疗转外地医院诊治

  9、全市高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初、中级卫技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0、卫生行政技工晋升及考试考核

  11、嘉兴市卫生城镇命名

  ()审核上报事项(4)

  1、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2、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4、特殊营养生产许可证

  

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一、减少事项(2)

  ()取消审批事项(1)

  1、一胎生育

  ()下放核准事项(1)

  1、计划生育干部“农转非”,下放给县(市、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保留事项(3)

  ()审批事项(1)

  1、特殊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病残儿父母生育审批)

  ()核准事项(2)

  1、节育手术技术合格证颁发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认定

  

市体育运动委员会

 

  一、取消核准事项(1)

  1、市田径、游泳、举重、射击、航模比赛最高记录、年龄组记录(改为备案)

  二、保留事项(5+备案2)

  ()核准事项(3)

  1、二级、三级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资格

  2、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临时体育场所经营许可证

  3、嘉兴市游泳场所开场条件及场馆等级标准认证

  ()备案事项(还有1)

  2、嘉兴市《中国成年人体质测定标准》实施

  ()审核上报事项(2)

  1、嘉兴市五县二区发行“中国体育彩票”

  2、一级以上运动员、裁判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资格

  

市审计局

 

  一、取消审批事项(1)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

 

市环境保护局

 

  一、减少事项(3)

  ()审批改备案(2)

  1、关闭、闲置或拆除环境污染治理装置或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2、城市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塑以及向大气环境排放可燃性或有毒有害气体

  ()核准改备案(1)

  1、排污申报登记管理

  二、保留事项(7+备案3)

  ()审批事项(1)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核准事项(3)

  1、排污许可证(注册证)管理(审批改核准)

  2、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含夜间)施工噪声管理(审批改核准)

  3、环境保护“三同时”项目验收管理

  ()审核上报事项(3)

  1、进口废物环境管理

  2、放射性环境污染管理

  3、限期治理项目验收管理

 

市土地管理局

 

  一、减少事项(5)

  ()取消审批事项(2)

  1、改制企业土地使用权处置(权限内)

  2、土地等级评定

  ()下放区土管局审批事项(2)

  1、临时用地

  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取消备案事项(1)

  1、商品房预售登记

  二、保留事项(8)

  ()审批事项(2)

  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2、土地他项权利登记

  ()核准事项(2)

  1、建设用地项目预审

  2、土地估价评估结果确认

  ()审核上报事项(4)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建设项目用地

  3、土地使用权交易与改变用途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

  

市物价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26)

  1、宾馆、饭店房价及服务收费

  2、托儿所收费

  3、旅游车运价

  4、公路、水路货运运价

  5、联托运收费

  6、维修服务收费(除机动车工时费外)

  7、保安服务收费

  8、各类出租客货车租赁收费

  9、娱乐场所门票

  10、广告服务收费

  11、大麦、小麦、油菜籽价格

  12、面粉价格

  13、棉花价格

  14、化肥价格

  15、稻种价格(改为备案)

  16、特需医疗服务收费

  17、电话号簿价格

  18、银行保管查询服务收费

  19、饲料价格

  20、农膜价格

  21、拍卖招标取得土地开发的普通商品住宅价格

  22、社会存量住宅房屋租金

  23、非住宅房屋租金

  24、电信语言信箱收费

  25、书刊印刷工价

  26、内部报刊价格

  二、保留事项(30+备案1)

  ()保留核准项目(19)

  1、社团收费

  2、中介机构服务收费

  3、公共停车场收费

  4、定点屠宰费

  5、游览点门票

  6、公交票价及出租车运价

  7、教育及培训班收费

  8、市内水路、公路客运价格及水、公、铁、港服务收费

  9、垄断性服务收费

  10、液化气和管道煤气价格

  11、供热价格、农村到户电价

  12、县()自来水价

  13、炸药、雷管、导火索价格

  14、市管药品价格

  15、建设项目配套及服务收费

  16、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宅价格(拍卖、招标除外)

  17、拆迁安置房价格补偿

  18、物业管理收费

  19、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验审

  ()审核上报事项(11)

  1、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

  2、医疗服务收费

  3、省管教育收费

  4、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5、食盐一工业盐价

  6、市()党报价格

  7、省管药品

  8、省管水、电价格

  9、稻谷定购保护价格

  10、公房出售成本价、租金

  11、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市统计局

 

  一、取消核准事项(2)

  1、新开工及峻工项目登记

  2、劳动工资统计联审

  二、保留核准事项(3)

  1、统计单位登记

  2、统计人员持证上岗

  3、统计调查项目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减少事项(5)

  ()取消审批事项(3)

  1、酒类广告

  2、建筑工程承包、建筑设计合同

  3、汽车(除小汽车)定点经营资格

  ()核准改备案(2)

  1、店堂广告

  2、企业合同自制文本

  二、保留事项(6+备案2)

  ()核准事项(6)

  1、各类广告经营资格(审批改核准)

  2、商标印制单位(审批改核准)

  3、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4、商品交易市场、商品展销会登记注册

  5、经纪人资格登记注册

  6、户外广告

 

市技术监督局

 

  一、减少事项(7)

  ()取消审批事项(2)

  1、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

  2、防伪技术产品定点生产单位认可

  ()取消核准事项(4)

  1、商贸计量考核

  2、工业企业计量水平确认

  3、企业标准化水平确认

  4、采用国际标准验证确认

  ()取消备案事项(1)

  1、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

  二、保留事项(10)

  ()核准事项(7)

  1、计量授权考核(审批改核准)

  2、饲料产品质量审查准产()(审批改核准)

  3、计量标准考核

  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

  5、申领组织机构代码

  6、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

  7、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合格认定

  ()备案事项(3)

  1、企业标准

  2、采标标志

  3、农业标准

 

市贸易办公室

  一、保留审批事项(1)

  1、屠宰场设置

 

市外事办公室

  一、取消审批事项(1)

  1、驻沪领事馆官员来禾探视其我司法机关关押的国民

  二、保留事项(8)

  ()审批事项(1)

  1、与驻华使馆、领事馆交往

  ()核准事项(1)

  1、翻译中初级职称的评审(与市人事局联合)

  ()审核上报事项(6)

  1、县(市、区)成立友协

  2、因公出国()、邀请外国人来华、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

  3、建立对外单项交流关系及对外建立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关系

  4、聘请外国专家确认件、省政府“西湖友谊奖”和嘉兴市“南湖友谊奖”评审

  5、授予外国人荣誉和名誉称号

  6、重要外国代表团接待计划和拟请市级领导参加外事活动

 

市台湾事务办公室

  一、保留事项(5)

  ()核准事项(2)

  1、台湾同胞捐赠(审批改核准)

  2、台资企业和台商身份的认定、台商亲属“农转非”

  ()审核上报事项(3)

  1、台湾同胞多次出入境签注

  2、大陆人士应邀因公赴台交流

  3、非公职人员应邀赴台交流

 

市侨务办公室

  一、减少事项(4)

  ()取消审批事项(1)

  1、接受华侨、港澳居民和外籍华人捐赠

  ()取消核准事项(3)

  1、落实政策侨房业主身份认定

  2、出具华侨、港澳居民购房证明

  3、华侨、港澳投资者身份认定、亲属落户

  二、保留核准事项(2)

  1、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2、华侨、港澳居民来禾定居。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减少事项(9)

  ()取消审批事项(4)

  1、人防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2、县(市、区)防空组织建设

  3、人防工程报废(改为备案)

  4、县(市、区)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改为备案)

  ()取消核准事项(4)

  1、县(市、区)重点目标防护方案

  2、群众防空组织专业训练计划

  3、人民防空教育计划

  4、县(市、区)人防音响警报试鸣叫(改为备案)

  ()取消备案事项(1)

  1、单位人防工程平时使用

  二、保留事项(7+备案4)

  ()审批事项(5)

  1、人防“结建”工程易地建设

  2、公用人防工程使用

  3、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

  4、人防工程报建、设计以及拆除、改造

  5、县(市、区)人防国有资产处理和人防预算外资产管理

  ()核准事项(2)

  1、县(市、区)防空袭方案及实施计划(审批改核准)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

  ()备案事项(还有1)

  4、人防工程挡案

 

市商业管理办公室

  一、保留事项(3)

  1、食盐转批许可证(审批)

  2、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准)

  3、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审核上报)

 

市档案局

  一、保留核准事项(1)

  1、档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市旅游局

  一、减少事项(8)

  ()取消审批事项(4)

  1、市级文明旅游景区()

  2、旅游游乐场所经营许可证

  3、旅游商品展销、展示、交易会

  4、市级旅游商品定点单位

  ()取消核准事项(4)

  1、导游人员、旅游饭店从业人员上岗证书

  2、旅游涉外饭店经营许可证

  3、饭店管理公司经营许可证

  4、旅游景区()经营许可证

  二、保留事项(6)

  ()审批事项(2)

  1、国内旅行社及分支机构

  2、外地旅游企业在嘉兴设立分支机构及办事处

  ()核准事项(4)

  1、星级饭店(审批改核准)

  2、旅游景区()质量考评

  3、旅行社(包括导游员)年检、年审

  4、旅游基建、规划及有“旅游”字样的公司、协会、度假区、游览区、商场等

 

嘉兴经济开发区

  一、保留事项(4)

  ()审批事项(2)

  1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23000万元以下的基建项目

  ()审批改备案(1)

  1、环保意向书

  ()备案事项(还有1)

  2、进口设备

 

市电力局

  一、减少事项(2)

  ()取消核准事项(1)

  1、控制非生产用电规定

  ()下放核准事项(1)

  1、业扩增容6000千伏安以下,下放给县()电力局、城郊供电分局

  二、保留事项(2)

  ()审批事项(1)

  1、小火()电建设项目

  ()核准事项(1)

  1、电工进网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市邮政局

  一、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

  1、信封监制

 

市电信局

  一、保留事项(2)

  1“网吧”(备案)

  2、放开经营电信业务(审核上报)

 

市气象局

  一、减少事项(6)

  ()取消审批事项(1)

  1、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飞机或高炮,改为备案)

  ()取消核准事项(3)

  1、气象计量器具检定

  2、防雷产品的市场准入(改为备案)

  3、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改为备案)

  ()取消备案事项(2)

  1、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气象活动

  2、气象专用技术设备

  二、保留事项(4+备案5)

  ()审批事项(3)

  1、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传播

  2、影响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

  3、气象台站迁移

  ()审批改核准(1)

  1、建设(建筑)工程防雷电设施设计、安装、防雷电设备年检

  ()备案事项(还有2)

  4、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

  5、其它部门气象台站发布专项天气预报

 

市烟草专卖局

  一、保留事项(2)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及烟草专卖品的准运证(审批)

  2、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及烟草制品批发企业许可证(审核上报)

 

市无线电管理处

  一、保留事项(3)

  1、无线电频率(审批)

  2、无线电台站设立及变更核定项目(审批)

  3、研制、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实效发射试验(审核上报)

 

市食品开发办公室

  一、保留审核上报事项(1)

1、蔬菜基地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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