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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6066D/2003-4076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文号: 嘉政发〔2003〕101号 发布机关: 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03-12-19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嘉兴市本级供电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12-19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浏览次数:

秀城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本级供电预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嘉兴市本级供电预案(试行)

  今年入夏以来,我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电力供需矛盾,全市电力负荷缺口最高达50万千瓦,其中市本级电力负荷缺口最高达28万千瓦。电力紧缺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之深、范围之广、时间之长,均创历史之最。据预测,今后几年的电力供应将从季节性缺电发展成全年性缺电,电力“瓶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制约将更加明显。为保证在电网严重缺电或发生事故情况下有序供电,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震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力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的前提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单位电耗对就业、税收的贡献情况,合理安排好用电负荷,确保拉得下、用得上,让有限的电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嘉兴市本级供电部门、发电企业和所有电力用户。
  三、工作原则
  (一)确保电网安全稳定的原则。
  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提高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二)保证重点的原则。
  保证重要军事设施、市级医院、通讯中心等一类用户的正常用电;保证不因电力供应紧张引发其他的公共安全问题;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用电。
  (三)分级控制原则。
  根据气温和电力负荷的变化特点,将供电形势分为三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根据不同程度的电力缺口,启动相应级别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预案。
  (四)属地负责的原则。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政府和相应组织机构对所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让电于民”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用电且拒不改正的,除进行批评外,还须按照省规定的“今超明还”原则予以处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预案等级
  根据供电负荷缺口的程度(不包括地方电厂),分为三个等级,即电力负荷缺口小于20万千瓦为“黄色预案”,缺口在20-28万千瓦为“橙色预案”,缺口大于28万千瓦为“红色预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一)市本级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实施有序供电预案(即黄色预案)的指挥、组织、协调、监督。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经贸委主任、市电力局局长
  成员由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秀城区政府、秀洲区政府负责人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力局,负责市本级有序用电的日常工作。
  (二)市本级应急供电指挥部。负责应急供电预案(即橙色预案)的指挥、组织、协调、监督。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委主任、市电力局局长
  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电力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体育局)、市旅游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秀城区政府、秀洲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组成。
  市本级应急供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力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经贸委、市电力局有关负责人担任。
  (三)市本级紧急供电指挥部。负责紧急供电预案(即红色预案)指挥、组织、协调、监督。
  总指挥: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电力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局(体育局)、市旅游局、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秀城区政府、秀洲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
  市本级紧急供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电力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贸委、市电力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市本级有序供电预案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见附件。
  为使市本级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应急(紧急)供电指挥部的指令迅速、准确的贯彻落实,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的指挥和执行机构。
  二、其他机构
  为确保市本级有序供电预案的贯彻执行,成立由市经贸委、市电力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参加的市本级有序供电巡回督促检查组,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督查组。
  各镇(街道)和重要用户应建立有序用电工作小组,确定负责人及联络员,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有序用电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措施
  一、工作内容
  (一)市经贸、电力部门根据供用电情况和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制定具体的有序供电预案(黄色预案)、应急供电预案(橙色预案)、紧急供电预案(红色预案)三个等级的预案(包括错峰、线路限定容量、线路轮休三种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市经贸委、市电力局根据需要负责召开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重要用户会议,部署有序用电工作。
  (三)根据电力负荷变化情况,确定采用相应预案,经批准后,由宣传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四)当需要紧急改变用电方案时,由电力部门尽可能做到提前半小时通知相关部门单位和重要用户。
  二、宣传报道
  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其传播信息的平台,加大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宣传。
  各新闻媒体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供用电信息,宣传相关的政策,积极配合有序用电协调小组、应急(紧急)供电指挥部的工作,对市本级供电情况,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对在有序供电工作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大宣传,对违规用电拒不改正的单位予以曝光。
  三、工作措施
  (一)为确保市本级有序供电预案的顺利开展,各级有序用电工作小组负责人、联络员以及重要用户的联系人,必须保持全天通讯畅通。若出现人员调整等情况,必须事先告知。
  (二)电力用户超限额用电的,由调度值班人员予以警告,要求其在十五分钟内自行限电。对因拒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而危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力调度部门可部分或全部暂停对其供电。
  (三)为保证供用电及电网安全,市电力部门制定超计划用电拉电序位表和应急拉电序位表。当电网发生事故或用电地区超计划用电时,按照应急拉电序位表实施拉闸限电。若出现特别紧急情况或接到上级调度紧急指令时,实施超计划用电限电序位表。
  (四)市经贸、电力部门要督促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要通讯交通枢纽、重要实验室、公用市政给(排)水企业、生产易燃或剧毒产品的特殊企业、重要宾馆以及其他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配备自备电源和非电应急保安措施。同时,鼓励规模以上生产企业购置自备发电机,对符合技术、安全条件的用户自备发电设备,电力部门要给予支持,提供帮助。为确保电网和用户安全,用户自备发电设备,必须向电力部门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各级电力部门应当及时做好电力维护、抢修工作。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电力部门必须尽快安排供电。
  (六)大力提倡使用节电和错峰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企业应尽可能在夜间用电低谷期间安排生产;各机关、事业单位和非生产性单位要限开或停开用电功率大的空调等设施,尽量减少电力负荷;城乡居民要强化节电意识,积极开展节约用电。
  (七)市电力局要充实和加强“95598”客户服务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以用户满意为目标,“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救助电话。
  第四章 供电预案
  根据供电负荷缺口的程度,分别实施有序供电预案(黄色预案)、应急供电预案(橙色预案)、紧急供电预案(红色预案)三个等级预案。
  一、预案实施
  (一)电力负荷缺口小于20万千瓦,启动有序供电预案(黄色预案)。
  (二)电力负荷缺口在20-28万千瓦,启动应急供电预案(橙色预案)。
  (三)电力负荷缺口大于28万千瓦,启动紧急供电预案(红色预案)。
  二、用户分类
  根据用户性质和停电后果,对用户进行如下分类:
  (一)一类用户:停电会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用户。包括党政核心机关、重要军事设施、市级医院、通讯中心、新闻单位、铁路、市级供水单位、狱政、重点学校、市级敬老院、殡仪馆等。
  (二)二类用户:停电会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用户。包括城乡居民生活、重点工程、因工艺原因停电会产生重大事故的企业。
  (三)三类用户:除一类用户和二类用户外的其他用户。
  当最高气温超过36℃或最低温度低于-2℃时,力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
  三、预案制定原则
  (一)专线用户列入各预案的错峰方案。
  (二)专线和市区供电线路以外的其他线路,列入各预案的线路限定容量方案或实行线路轮休方案,秀城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开发区根据目前负荷情况按21:56:23比例分配负荷指标。
  (三)市区供电线路除涉及一类用户外,作为应急限电计划线路在紧急情况下备用,特殊情况下,一并列入错峰方案。
  (四)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分区总负荷不超过分配指标的前提下,经区有序供电领导机构批准,可以适当对线路指标作一定调整。
  (五)线路新增电力用户的错峰限电指标,由市本级有序用电协调小组或应急(紧急)供电指挥部办公室另行下达。
  第五章 附 则
  一、在实施应急预案的工作中,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用电拒不改正的单位,按照省里规定的“今超明还”原则予以处理;对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下达限电紧急通知时,相关单位联络人电话关机或不接并产生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有序供电工作,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四、本预案由市经贸委和市电力局负责解释。
  附件:市本级有序供电预案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附件:
  市本级有序供电预案机构及有关成员单位
  工 作 职 责
  一、市本级应急(紧急)供电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市本级电力负荷运行情况,对电力负荷缺口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作出决策;
  2、下达实施橙色或红色预案指令;
  3、分解市相关部门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二、市本级应急(紧急)供电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负责收集、分析、预测以及汇总市本级电力负荷运行的有关数据;
  2、负责督促和协调市本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指挥部下达的指令进行具体实施;
  3、定时向指挥部汇报市本级电力负荷变化情况,提供准确、详实的分析数据供指挥部决策,并根据指挥部的部署和电力负荷变化,及时调整具体的对策措施;
  4、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委宣传部主要职责:
  1、做好市本级供电预案的宣传报道工作,通过有关新闻媒体以专栏的形式分析当前缺电的成因以及国家采取的应对措施,引导公众强化节电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2、对实施市本级供电预案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通过新闻媒体给予通报表扬,对违规用电并拒不改正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
  3、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市经贸委主要职责:
  1、按照协调小组或指挥部的部署,向市本级一些重点用户及时通报用电形势,做好解释、服务工作;
  2、及时向省经贸委汇报我市的电力负荷缺口情况,向省争取增加我市电力网供指标;
  3、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市电力局主要职责:
  1、负责市本级电力运行的分析、预测、汇总工作,及时向协调小组或指挥部汇报每天的电力负荷缺口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2、具体负责预案的执行,及时向协调小组或指挥部汇报在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
  3、根据市本级供电负荷的变化,及时分析,提出建议,供指挥部决策;
  4、及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市本级用电形势;
  5、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配合市本级供电预案的实施,对破坏电力设施、拒不执行预案而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以及妨碍电力行政执法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2、加强停电路段的治安巡查和交通指挥工作;
  3、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市文化局(体育局)主要职责:
  1、加强对娱乐场所有序用电的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2、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市旅游局主要职责:
  1、加强对宾馆、餐饮等场所有序用电的督促检查,对拒不执行的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2、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秀城区、秀洲区政府和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有序供电预案,监督、检查和反馈预案的实施情况;
  2、完成协调小组或指挥部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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