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066D/2003-4076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2003〕107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3-08-21 |
关于公布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综合评估结果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03-08-21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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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计委、市统计局关于《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综合评估结果》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分析,提出对策措施,努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综合评估结果 市计委 市统计局 (二ΟΟ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全市社会发展评估报告制度的意见》(嘉政办发[1999]143号)精神,市计委、市统计局对全市各县(市)及市区2002年社会发展水平和发展速度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结果 市区:71.48 海宁:70.19 海盐:68.79 嘉善:67.83 平湖:60.13 桐乡:58.16 全市平均水平:65.11 二、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速度评估结果 平湖:115.87 海盐:111.95 市区:109.60 嘉善:108.82 桐乡:108.00 海宁:106.17 全市平均水平:107.99 附件:1、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估表 2、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速度综合评估表 3、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估首、末位指标情况 4、2002年嘉兴市各县(市)及市区社会发展速度综合评估较快增长、负增长指标情况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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