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066D/2003-40765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2003〕121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3-09-15 |
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03-09-15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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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的意见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监察局 (二○○三年九月十六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39号)以及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3年增收节支工作的通知》(嘉政发[2003]10号)精神,为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预算收支任务,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增收节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运行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1-7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3.94亿元,同比增长34 %;全市财政支出21.55亿元,同比增长24%。在政策性增支因素多、增支压力大以及抗击“非典”急需的情况下,重点保证了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资金需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发展、财政收支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非典”疫情的突发,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将逐步显现,给完成全年预算收支任务带来一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增大;二是经济生活中各种深层次的矛盾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经济持续高质发展,从而影响财政收入的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将逐步减缓;三是财政支出压力加大。原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财政大包大揽的状况一时还难以彻底转变,随着改革的深入,要求政府财政加快向公共领域渗透,在支出上造成了该保的必须保、该压的压不下来的双重负担,财政平衡难度加大;四是税收征管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征管手段和方法,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观念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五是财政支出监管力度不够,支出预算约束软化现象比较普遍,预算编制、执行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等现象依然存在,财政收支矛盾日趋突出。 因此,各级各部门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做好增收节支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两个务必”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增收节支工作。 二、围绕“增收”目标,确保财政预算收入的实现 圆满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是增加财力、保障支出、促进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增收”目标,强化收入管理。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征管制度,规范征管程序,提高征管质量,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从源头上加强税收控管,把该收的钱都收起来,保证财税收入的稳定增长,切实增强可用财力。 (二)加强对税源的分析监控,尤其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税源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并做好相应的宣传服务工作。积极清理欠税,确保各项收入足额入库。 (三)认真研究和发现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培植和涵养新财源, 牢固树立财政税收经济观,从发展经济这个根本来保证“增收”,把财政“增收”建立在良性的经济运行基础之上,把财政税收减收因素降到最低水平。 (四)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法规,坚决禁止地方和部门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或变相优惠政策,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的防治“非典”期间对部分行业减免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的优惠政策,减轻受“非典”影响的行业或企业的负担,使其更好地恢复生产经营,加快发展。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实施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或实行收支脱钩的管理办法,加大地方规费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加大“节支”力度,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一)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把保证工资及时发放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集中财力,打足预算,完善统发办法,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二)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构筑社会“安全网”。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做好“两个确保”和“三条保障线”的衔接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对“两个确保”和“低保”的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三)严格控制专项支出,集中资金保重点经费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开支,对会议费、招待费、考察费、通讯费等一般性支出要从紧从严控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支”措施,杜绝一切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现象。对一些临时要求追加的经费,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四)加大对农业、科技、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领域重点项目的投入,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加强支出监管,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支出管理,敢于动真碰硬,并密切配合监察、审计等部门,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纪律、浪费财政资金的行为。对国债资金、外国政府贷款、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加强跟踪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进一步规范担保行为,防范和规避财政风险。 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建立促进增收节支的有效机制 (一)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要加强调查研究,重视政策措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要及时发现一些倾向性、规律性的问题,指导面上的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发展,一些重点支出情况已经或者正在发生变化,要按照与时俱进的要求,站在全局的高度,重新审视支出的方向和内容,及时进行调整。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财政资金要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要集中财力办大事,对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城市和农村协调发展的资金需求应予以重点保障。 (二)加快部门预算制度改革。要在抓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分类定员、定额标准的研究、测算、制定等准备工作,加快部门预算改革的进度。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细化分类、细化分项、细化定额”的方向,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政策。 (三)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建立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集中收付管理。重点做好市级直接支付的试点工作,抓紧制定试点方案、国库集中收付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以保证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收付积累经验、创造条件。要积极探索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收付模式转换过渡的方式。 (四)加快政府采购改革。进一步加大政府集中采购的力度,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健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积极培育政府采购中介市场,大力发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范围,逐步将各单位的采购性支出统一纳入到政府采购管理的轨道,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 (五)完善“四统一”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四统一”管理,加大治乱减费力度,加强对收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重点抓好公安、法院、工商、环保、计划生育等执收执罚部门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对分配管理机制的探索,推进个人分配管理的深化和完善。 (六)完善增收节支考核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嘉政发[2003]10号文件关于增收节支工作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增收节支考核办法,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增收节支积极性,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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