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400002546066D/2004-4076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文文号: | 嘉政办发〔2004〕102号 | 发布机关: |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2004-08-04 |
关于印发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04-08-04 00:00
信息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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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农业接轨上海步伐,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占有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04年12月在上海市举办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现将《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紧做好有关工作。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着力推介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及加工品为主线,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发展都市农业成就,充分展示区域特色、产业特色,打响品牌,加快农业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迈向大市场的步伐,提高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二、主题 展销会主题为:江南水乡,再谱都市农业新篇章。 三、时间、地点、形式和规模 (一)时间: (二)地点:上海农业展览馆(上海虹桥路2270号)。 (三)形式:市政府主办,市农业经济局承办,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市委宣传部、市粮食局、市供销社、市旅游局、市农科院等单位配合参与。 (四)规模:上海农业展览馆,面积。其中,展销摊位120个以上;展示(订货会场地)面积左右。 四、内容 (一)展示。以文字、图片、产品实物等简要展示我市农业发展成果,开展展示推介、科技普及和洽谈交流。由市组委会按产品类型分成若干展示区域,并进行统一布置。 (二)展销。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组织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加展销。参展产品必须是我市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特、优、新农产品或加工品,并符合有关食品安全要求。 (三)农业推介会。邀请上海市有关领导、专家及农产品经营者等,举行“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会暨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介绍嘉兴农业概况和投资环境,推介农业招商项目,签约合作项目。 五、日程计划 12月8―9日,布展; ,开幕式和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推介会暨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13日,展示、展销、商业洽谈; ,闭幕、撤展。 六、组织领导 建立由沈雪康副市长为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徐富明、市农业经济局局长沈利农为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展示组、宣传组、展销组、招商组、后勤服务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经济局(联系电话:2033704)。 办公室负责展销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以及对外联络、领导邀请等工作。 综合展示组负责展销会的设计、布展,展示产品的征集,以及相关证件的设计制作等工作。 宣传组负责联系新闻单位,开展宣传报道,落实宣传广告及宣传资料,筹备新闻发布会、开幕式、闭幕式等工作。 展销组负责落实展销企业和产品,进行展销日常管理,统计汇总展销成果。 招商评奖组负责邀请客商,筹备产品推介会签约仪式,进行农产品评奖推介。 后勤服务组负责展销会期间有关领导和客商的接待,以及展团的食宿行等工作。 七、广告宣传 运用多种媒体,宣传近年来我市农村改革及发展都市农业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以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在上海乃至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 (一)新闻宣传。由市组委会统一组织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上海、嘉兴等地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县(市、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组织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二)广告宣传。由市组委会拍摄制作《嘉兴农业》电视片,编印《2004嘉兴市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会刊》、赠票、手提纸袋等,并在展馆外以直幅、气球、气拱门、广告牌等形式,烘托展销气氛。 八、各县(市、区)主要职责 (一)在市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参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推荐落实参展企业,每个县(市、区)至少落实参展企业20家;负责展销产品的推荐、审核。 (三)协助市组委会邀请客商,落实签约项目,每个县(市、区)至少邀请客商15名,落实签约项目5个。 (四)负责提供图片、订货产品。 (五)负责做好各自的宣传工作;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图片、电视片拍摄,以及展馆外的广告宣传。每个县(市、区)至少落实宣传广告直幅1条、气球1个、会刊彩页2页。 (六)负责各自参展产品的运送、保管,以及参展人员的食宿行等。 (七)协助市组委会做好展销区的整体设计、制作,以及展销会的布展、撤展工作。 (八)负责各自展销成果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协助市组委会搞好开幕式及各专项活动。 (九)根据公安部门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九、优秀组织单位评比 根据各县(市、区)工作完成情况,设立组织奖,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和奖励。评比条件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工作得力; (二)按时完成市组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布展新颖,有创意; (四)展销成绩显著; (五)参展工作人员遵守展销会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六)展区内安全有序。 作者: 信息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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